j82924 wrote: 但營業額兩百萬 我的客戶占一半 如果只抽1 ,2% 那也太少了吧!也就是我幫公司賺一半 才領一點點!他們固定薪水4萬2 如果沒生意 薪水照領 ! 你自己都講了每個股東可以領一份薪水你那份不就是你姊的薪水嗎?公司沒生意你姊沒薪水領嗎?就說佣金歸佣金分紅歸分紅賺16,17萬想抽6萬的佣金等於你一個人的佣金超過利潤的三成去搶銀行比較快啦
j82924 wrote:最近和友人合開一家...(恕刪) 根據我自己的經驗與你分享兩個大股東加上幾戶小股東還有你的分析草創初期就在吵你們遲早會鬧不合你們公司後台看起來不夠強最基本的業務分析都做不到只能在那邊互分 看誰股權大P.S當時我創業也是3人合夥保重
銷售總額-商品成本(業務抽成)-固定成本= 稅前盈餘 -稅金=稅後盈餘 (公司預備金+股利)你要的業務獎勵 應包含在商品成本裡 跟股利完全不相關 這沒啥好談的 你姊是會計沒理由不懂這個合股就是考驗你 拆帳跟作帳的能力 出錢拿那些部分 出力的拿那些部分 要講得清清楚楚讓人啞口無言這樣才會長久在訂商品售價時你的利潤結構就要讓股東清楚了解
股東又兼主管或員工,就需要把每層都分清楚,每層下去獨立考量獨立計算。第一層(員工)- 業務獎金、績效獎金、薪資。第二層(高階主管)- 經營績效獎金。第三層(董監事)- 董監事車馬費與董監事酬勞,每人一份,除董事長外,其他每人大致相同。第四層(全體股東)- 按照股份比例下去分紅,公司法每年一次。小規模可以簡化,但觀念要完整,才不會失衡。我過去與2位同學創業,到後來股東超過100人,用這樣的觀念都不亂,後來公司被上市集團併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