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aine191204 wrote:我想跟她訴求的賠償就是短少的10天補償金、產假56天全薪、未休特休2天、產檢假2天、育嬰假、勞保高薪低報導致我生產補助短少 您要的應該是(1)短少的10天補償金跟(2)未休特休2天的錢(3)勞保高薪低報其他項目尚未發生,所以不能要求~ (小孩還沒生)或者,您要主張繳回遣散費,繼續上班不過,您都已經提出調解了就祝您順利 題外話:如果您是老闆:你會讓告你的員工繼續上班,領走你八個月薪水+產假兩個月全薪+育嬰假六成薪半年還是直接遣散 0.5 個月 + 罰款 (給國家) + 員工領六成薪失業補助半年您可以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