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c120819195229 wrote:這是我男朋友的薪水,...(恕刪) 這個直接去檢舉+離職了檢舉不用跟老闆預告老闆只會唬爛你檢舉沒用EX.他有硬後台/認識一圓立委之類的騙話這根本故意欺負人的算法就像你所問的一樣怎看都有問題阿
NorthChang wrote:非常錯誤的觀念跟是不是外商無關,只要是適用於勞基法的產業都要遵守勞基法的規定勞基法的規定月薪代表六日不上班也要給薪不然一例一休有什麼好吵的所以月薪制的日薪為月薪/30,時薪為日薪/8 不是喔這部份跟勞工局證實過了只要加班和請假的計算方式一致而且勞資雙方都同意就合法簡單來說就是名目上是月薪,實際上是日薪
zxc120819195229 wrote:其中一天休假是選舉日然後有四天是矮靈祭(我男友是原住民)剩下的休假是他讀大學要上課,選舉日是老闆自己要他休假的,固定每個禮拜天都休假 剛剛我也算了一下你男友固定休星期日所以星期六都是沒休息是吧?有一天是選舉日老闆叫他休所以算這星期有五天國定假日所以11天當中算請假6天800*6=4,800但是請假全勤都沒了也就是假日都不算休假連選舉那天也不算休假了就等於800*11=8,80024,000-8,800=至少還有15,200剩下被扣的就是你男友的6%勞退和健保加加起來被扣的錢吧我猜想的所以你男友只要當月請一天假所有星期日都算請假例如星期日有5天就變成請6天假我猜老闆是這樣算的2月應該會更慘今年年假好像是休8天2月2日星期六你男友沒休的話其它星期日有2天如果當月請一天假8+2+1=11天都算請假所以2月請一天假看看的話說不定也是領13,000但是2月有28天不知道老闆會用30天算還是28天算了剛剛在第六頁看到可能不是老闆亂算覺得是藏私房錢+1
這是慣老闆的算法 看多了既然是算月薪 所以:24000/30=80011*800=880024000-8800=15200很多老闆發錢的時候就是算月薪扣錢的時候就是用日薪在扣總之扣掉周休=24天1天=1000月薪就是30天算扣錢的時候就用扣日薪這樣算所以當初到底是 約定算日薪還是月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