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改革政府不敢公布精算報告,我來精算給大家看


U8867550 wrote:
我已經說過了,舊制是政府應編列的預算,等這些人老死,政府負擔只會越來越輕。印象中,舊制到109年就是支付的最高峰,之後就是新制退撫基金的事了。另外純新制、七等功六、25年年資就是39,090元,不到53,000元的你要不要補給人家?
俗話說:"一文錢逼死英雄漢",連台大教授都出來哭窮了,閣下覺得沒錢就會有尊嚴嗎?人家只是依法領取,不需眼紅。
月退腰斬、妻罹癌 台大教授憂付不出房貸

現在年口減少,
以前可以政府預算可以支撐得起退休軍公教的高所得替代率,
說穿了就是受惠於人口紅利,
現在人口紅利消失了,
實在看不出來有什麼理由要納稅人繼續承擔如此高所得替代率的軍公教退休支出。

我在前面說過了,
你說"純新制、七等功六、25年年資就是39,090元"的說法極粗糙,
純新制的退休金還搭配90制退休制、異業年金合併計算,
服務年資越長可以領越多,
而且計算基準是以退休前15年的平均職等來計算,
你要不要先研究一下年改方案再來討論?

另外你提的"月退腰斬、妻罹癌 台大教授憂付不出房貸",
現在已被當笑話看了,
你沒把這例子刪掉還真佩服你的勇氣,
一個月房貸10萬元喔,
哈哈。

U8867550 wrote:
我已說過:配偶的半俸可以討論,但是不需要拿特例當通例。公務人員退休法第18條中有規定:
遺族為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因身心障礙而無謀生能力之子女或父母,如不領一次撫慰金,得依下列規定,按原領月退休金之半數或兼領月退休金之半數,改領月撫慰金:
一、年滿五十五歲或因身心障礙而無工作能力之配偶,給與終身。但以其婚姻關係,於退休人員退休生效時已存續二年以上,且未再婚者為限。
二、未成年子女給與至成年為止。
三、已成年因身心障礙而無謀生能力之子女及父母給與終身。   
未滿五十五歲而不得依前項第一款領受終身月撫慰金之配偶,得自年滿五十五歲之日起,支領終身月撫慰金。

若你有意見,請去遊說你選區的立法委員改一改。


這部分不是只有我有意見,
年改方案也已對這部分有著墨,
我前面提過,我手中有馬政府時代的年改版本,
那版本對這方面也有修改。

U8867550 wrote:
明眼人都看的出來這次的亂改針對性太強,勞保最先破產,但是卻輕描淡寫,更何況農保。有些人當然是看不開,但是更多人反彈是因為覺得這政府在胡搞,只有被洗腦的人才會覺得這些反對的人眼中只有自己。軍公教在84年就已共體時艱過一次,其實也不差這一次。但是政府要砍也要照規矩來啊!一邊喊政府要破產了,一邊又在灑8800億弄一些"錢"瞻計畫,還出個文宣說這是不公義的年金,所以要改!若軍公教不吭聲,豈不坐實了這種汙名化指控!
我看的東西應該比你多,網路上也有不少正反方資料,你還是好好地把自己的論點強化吧!另外說服你選區的立委支持釋憲會很困難嗎?我覺得這才是解決爭議的方式。

釋憲不必立委支持,
李來希已展請求開釋的工作了,
你就耐心等候吧。
勞保的部分也列在年改方案中,
建議你花點心思去了解。
勞保的財產黑空看似比較大,
其實是因為勞保人數多,
如果平均每個人去計算,
軍公教退撫基金的黑洞遠大於勞保。
所以政府搞了這麼久...結果替公務預算每年省了80幾億...

然後辯說是因為軍跟教還沒計入...

勞保這部分改革了...結果依舊入不敷出..政府每年還得補助200億元..

讓廣大的勞工能夠領那微薄的年金...

這就是大家最希望的改革????

最好笑的是改革完畢之後...卻跟大家說...在10幾年之後..還是要破產

所以各位..身上最好是多存點錢...全聯那位老總說的並不是錯誤的..反而是金玉良言..

很多隱藏秘密阿

siauchen wrote:
政府一直說基金哪一...(恕刪)
ncvt wrote:
現在年口減少,以前可...(恕刪)


為什麼一個月房貸不能10萬?
U8867550 wrote:
明眼人都看的出來這次的亂改針對性太強,勞保最先破產,但是卻輕描淡寫,更何況農保。有些人當然是看不開,但是更多人反彈是因為覺得這政府在胡搞,只有被洗腦的人才會覺得這些反對的人眼中只有自己。軍公教在84年就已共體時艱過一次,其實也不差這一次。但是政府要砍也要照規矩來啊!一邊喊政府要破產了,一邊又在灑8800億弄一些"錢"瞻計畫,還出個文宣說這是不公義的年金,所以要改!若軍公教不吭聲,豈不坐實了這種汙名化指控!
我看的東西應該比你多,網路上也有不少正反方資料,你還是好好地把自己的論點強化吧!另外說服你選區的立委支持釋憲會很困難嗎?我覺得這才是解決爭議的方式。

我說明白一點,
現在的軍公教退休金制度頂多只適合民國4、50年代退休的軍公教人員,
當年的軍公教薪資微薄、加上人均壽命短,
而且當年利率高,又有人口紅利支撐,
所以給得起而且也應該給那年代的軍公教相對較完善、與原本就微薄的薪俸相差無給的退休金,
頂多民國60年代退休的人還算勉強適用那套退休制度。
民國70年代起軍公教就已大幅調薪,
民國80年代起全球利率大幅下跌,
台灣人均壽命已達80歲,
隨著出生率下降也早就沒人口紅利了,
60年代後初任公職的人是有什麼條件去要求和4、50年代退休的人一樣的退制金制度?

你說你看的東西比我多,
我手邊連馬政府的年改方案都有,
我家族中包括我在內有一大串人吃公家飯,
你以為我對軍公教的薪資和退休金體制會比你不了解?
真是笑話。
我再說明白一點,
現在已退休的人真的該感恩、該惜福,
這些人大部分是民國70年代開始任公職的,
當時公部門的薪資已沒比在一般私人公司的行情差。
就退休部分來說,以公務人員為例,
大部分人是75制退休的,
退休時不過50出頭就開始過閒雲野鶴的生活,
而現在還在職的公務員在年改方案後必須符合90制才可退休,
退休後還得等等65歲才能開始領月退,
領到的退休金還比已退休的人少,
你還不滿意,那也沒人幫得了你,
你就多上幾次街頭吧,
這是你表達意見的權利,
我給你深深的祝福。
mich3591 wrote:
為什麼一個月房貸不能10萬?

我沒說一個月房貸不能10萬,
但把一個月10萬的房貸和月退俸掛勾、還因為月退俸減少而哭窮,
就很難說服人了。
mich3591 wrote:
為什麼一個月房貸不...(恕刪)


沒人說一個月房貸不能10萬啊,問題是,
你一份退休金收入來源,要當多用途,然後全民買單,誰受的瞭,

現在最該上街頭應該是年輕一輩軍公教職人員,沒溯及既往原因如同ncvt大大所說。


很多老一輩沒一次領的,活到現在都領超過原本額數,

身邊一些當軍公教職人員親朋好友的早期老一輩有做收入規劃
,現在就算被砍一些,也根本幾乎影響不到原生活。
ncvt wrote:
我前面就說過了,
我舉的例子是兼具新舊制的人,
我之所以以這類型的人為例來說明就是因為上街頭的人以這類人居多,
純舊制的人年事已高,
純新制的人大多還沒退休,
是你來回應我的發言,
那也請你針對新舊兼具的人來討論,
純新制的情況另外再討論。
至於請求大法官解釋,
你們的精神領袖李來希已展開動作了,
請你耐心等候。

以下是目前七等年功到頂的月薪,
包含本俸+專業加給,
適用表一者年功到頂約6萬元左右:...(恕刪)



我一直針對你的問題回答啊!有年改後的計算表出來了,然後呢?從你的表格來看,優惠存款佔退休金的比例並不高,若政府的誠信連這點錢都不值,明天你口袋中的鈔票變不能用了,我也不會太奇怪。

另外,李來希可能是很多人的意見領袖,但不是我的,我不搞偶像崇拜。不過倒是有很多人視他如寇讎但又無法反駁他,只能謾罵,這倒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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