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怪我現在這家公司,問新進同仁有的什麼台積電...創見.....HTC.....華航....我就想...那麼大的公司為什麼不待下去現在我看到後,嘆了一口氣那什麼鳥薪水,還有些人說高一天12小時,休六天,43000哪裡高?而且作業員一定是不停的人如果像機器一樣,同事一堆後來就會對自我價值迷罔,認為自己可有可無做久了想加薪..還是個作業員公司情願不用你,用下一個年輕人
現在非常肯定只要表現正常三個月之後就可以轉正(最早是3~6個月看表現)至於為啥突然改這樣我朋友也不清楚而且很多人應該有看過上一篇討論所以被誤導了HTC八月的時候被砍單根本沒有線別只上2天的,大家都有放到6天還有人放十天咧(據說是扣年假)但最近他們又在趕量,所以我朋友又開始加班了更好笑的是產量提高老闆為了讓他們做的甘心一點還拿很廉價的東西當誘餌只要有達到新產能一天發一張,我都笑我朋友這是讓你買涼的心裡比較不會不爽嗎他竟回我你不懂啦一天50累積一個禮拜也有350了可以去7-11買衛生紙跟沐浴乳這些民生用品可以用很久耶我只能說果真在工廠做久了會很好騙
gilbertchen7 wrote:我知道的是,連HTC新請外面業界8年工作經驗的工程師.月薪大約是5萬左右.這樣真的會一直缺人的. 不只這個數目吧?至少R&D的工程師不止。那他有沒有跟你提到年終獎金和分紅的數目?個人是覺得願意拼的人應該會滿意的啦。
如果有人去問問在某H工作的建教班學生真的會很深刻體會到「別人的小孩死不完」這句話記得之前有人說一天做16小時,每個月休大概1~2天,然後薪水是28~32k然後一天12小時月休4天薪水只有20~22k各位客官你說這該當何罪?然後學生也好騙,給個50元禮券那些學生就會為公司拚死拚活達到產量還真是...
其實這不算月薪吧…底薪16800 + "超時加班" +雜 =36000二、勞基法第三十條第一項: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第二十四條(加班工資之計算標準)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簡易結論:月薪只有16800元
聯絡人: 蔡小姐聯絡電話: 585-5942#217活動地點: 左營就業服務站徵才日期: 101-02-09 就是明天!!活動地址: 新址:高雄市左營區忠言路189號(近捷運凹子底站3號出口)徵才時間: 14:00~16:00廠商名稱 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職位名稱 助理技術員(派遣)工作地點 桃園龜山工業區工作內容 品檢需求人數 100其他說明 國中畢,無經驗可,月休7天,日班月薪36000元,夜班月薪44000元,供宿舍,需配合輪班。聽說要一天做12小時才有這麼多有沒有人要一起去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