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不同職位與不同的薪水如果他只是掛一個比你還低的階級薪水也領的比你少很多如果當初他很努力的那段公司卻覺得這是他應該付出的先想想比他職位高(薪水多)的是否有比他更強更厲害如果只是說"我也付出很多,時間也花很久,只是大家也都是剛接觸一起學習"那他的確只是表達 - 交付的事情已達成,超過他本人的職位的責任是在更高層不過在上班時間接外務的確是他的錯但是這也表示他的專業是足夠~更可能超越你們以上都是猜測,如果都不是這樣請直接與他懇談
kindkill wrote:我看過一個人,不是摸魚就是聊天,但是人家作事就是有一套,什麼都可以在期限內交出來態度需要你去點醒他...你的專業如果真輸他,檢討的就是你自己......(恕刪) 如果我是主管,我會想它還是錯以他的能力或許是大材小用了,那就加工作給他,既然有時間有餘力空出時間玩,那就應該多負擔工作看做的如何再來談加薪專業輸我很想知道有多少公司的主管專業能力都一定比下屬強的?
farastein wrote:貴公司是責任制嗎???如果是,那事情作完就好,管那麼多幹嘛??? 不是這樣解釋的責任制一樣是一天八小時賣給公司只是不限定特定時段不定期契約工都是賣時間換金錢沒有在賣事情換金錢的
創造成長文化的一個關鍵是:相信成功來自於把許多小事做好,而不是尋找一個使公司大轉變的大創新。 領導的關鍵是,你要知道哪裡是關鍵。 公司必須把對的人擺在對的位置,促使他們在對的時間內,專注於處理真正重要的決策。 「遠見不在先知,貴在力行。」「不去做」和「不知道」其實是一樣的。 「真正的專家,是實際執行工作的人。」著名的管理顧問傑森(Thomas Jensen)如是說。 造成顯著影響的革命性創新,其實大都並不是原創的發明,而是重新組合得出的創新。 人類最根本的一個偏見是,習慣於將成功原因歸功於自己,將失敗原因歸咎於不可抗力的外在環境因素。 如果你沒有遭到批評,可能是你做的事不夠多。 效率是追求達成更高的投資報酬率;效果是做對的事,以創造更大股東價值。有人貼了這個給我應該分享給大家一下。
責任制跟賣八個小時沒關係吧 = =''''老闆交代的事情沒作完就算待滿八個小時也要加班弄吧?那有作完為什麼不能作自己的事情?但是我也不贊成把錯都推給老闆,呆丸很多員工也有加班多一點給老闆看,就會升遷比較快的觀念,然後就造成職場上,明明沒事還要裝忙的現象。像我這種每天六點到就落跑的在職場上被當作怪胎 >"< ,但我事情都作的完,所以待了三家上市公司,也沒有因為績效差被fire。離題了,我想說的是,除非老闆交代的實情作不完,不然我不認為作自己的事情有啥錯,相反的,我反而覺得該鼓勵他們多作一些外包專案,這樣也可以磨練自己的能力。有人說要加工作給他,我是覺得,跟別的工程師領一樣的錢,那就作一樣的事,除非你要加薪,不然多塞工作給他非常的夭壽,也只會造成那位工程師更大的反彈,對雙方都沒有好處。
我要強調一個觀念雇主和雇員(不定期契約工)之間交易的是『時間』不是『事情』雇員是花自己的時間去換取雇主的金錢雇主是花錢買雇員的工作時間所以雇主必然盡力讓雇員在8小時內發揮他的最大產值所以雇員有責任盡力把事情做好責任制也是一樣是賣時間的而賣事情的就是接案,這是最明顯的例子案子完成與否才是獲取金錢的關鍵,這就是賣事情owenwang2010 wrote:這是"台式"責任制吧...(恕刪) 我不清楚你講得國外責任制但國內的不定期契約工本就是月薪制度責任制只是不需受固定上下班時間限制farastein wrote:責任制跟賣八個小時沒關係吧 = =''''老闆交代的事情沒作完就算待滿八個小時也要加班弄吧?那有作完為什麼不能作自己的事情? 責任制就是賣時間,和其它不定期契約工無異只是被很多雇主曲解為要把事情做完才是完成責任這是錯誤的(曲解法令只是凸顯該雇主的無能)1. 八小時內沒有偷懶盡力做事,責任就做到了如果事情沒做要加班做,那我大概一年都不用下班了2. 事情做完本就可以閒著或是跟老闆要事情做,但就是不能做自己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