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當法官會不會缺少社會經驗呢


___喬飛____囧rz___ wrote:
一審就是拿來給菜鳥法...(恕刪)


不同審級
單一法官心證的質量不同

菜鳥法官????
不過是個鄉民
懂甚麼

人家有的菜
你連菜都沒得菜
你有本事
你去當法官
在華人社會不可能!
到時候法官是挑你的人還是挑我的人?
挑人難保又不會被說走後門?

華人世界好不容易建立起一套稍微公平點的制度,
考試!
不要又搞得像大學入學一樣,
最後變成階級複製,
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
Kanyil wrote:
英美法系的法官一般是從有幾十年經驗的訴訟律師裡面挑選...(恕刪)

清明時節雨紛紛 wrote:
看了一篇洪仲秋的新聞...(恕刪)


你有沒有看過正義女神的雕像?
知道為何眼睛蒙著嗎?


wipc wrote:
像有社會經驗的鄉民跟...(恕刪)


台灣重大刑事案件如果也走陪審團制度...

媽媽嘴事件的那倒霉三人估計已經撿肥皂去了

牛頭帆 wrote:
你知道台灣有多少人被關是因為法官自由心證嗎?
這裡不能談政治 但你提到大部分人沒看過判決書
建議你去看看前任元首的判決書 你會發現你的論點根本站不住腳(恕刪)



法官自由心證的前提是有相關法律法理做嚴格的限制
如果你發現法官濫用自由心證,那建議直接投書媒體爆料
請問士官可以關禁閉嗎?

goldwing1800 wrote:
這位大大有那些證據是有計劃的把洪仲丘關禁閉的呢?

洪仲丘如果沒有違反規定帶可照相的手機進去軍中,

請問要拿那一條關他禁閉呢?沒有因那來的果呢?

如果大家當兵都可以那照相功能的電子產品進軍中,

那怎麼會有機密呢?軍法被民粹走入歷史,

軍中犯罪都改一般法院審裡,

那洪家也只能接受台灣司法從古到今的輕叛。


是阿 其他士官帶手機都無所謂
就他最該死
那過程是怎麼一回事


軍檢報告指稱,6月25日,上士范佐憲邀連上士官,召開士官獎懲評議委員會(士評會),討論洪仲丘懲處案,一名簡姓上士認為洪某退伍在即,罰勤即可,范表示:「洪曾經偽造體能測驗成績,被罰勤七日,這次一定要送禁閉室悔過。」最後所有委員在不知士官於法規上是無法關禁閉的情況下一致同意將洪仲丘懲處,以六比零無異議,決議將洪仲丘送禁閉(悔過)七日處分。[19][20][21]

全部委員在不知士官於法律上無法關禁閉的情況下一至同意將洪仲丘懲處

光這一點 就知道這些人 一點也不單純
所以 不要老是只針對洪仲丘違法亂紀
有按照規矩走的話
他怎會會枉死
沒事多看看新聞
想法那麼單純 在人生旅途上
很吃虧的

當然他們那些人沒想要洪仲丘被操死
只是想要單純想教訓他
不按照規矩走
就是私刑 現在出了人命
當然要付出代價


laovvye wrote:
不同審級單一法官心證...(恕刪)


一審給菜鳥法官練功沒什麼不對啊?

你是在生氣什麼

我也沒說我想去當法官啊
newyi wrote:
在華人社會不可能!
到時候法官是挑你的人還是挑我的人?
挑人難保又不會被說走後門?
華人世界好不容易建立起一套稍微公平點的制度,
考試!
不要又搞得像大學入學一樣,
最後變成階級複製,
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

美國陪審團的規定是

檢察官/律師,兩邊輪流挑人。
對方挑出來的人,可以反對。
但是反對有次數限制。自己用完的話,變成對方想挑誰就挑誰。

理論上挑出來的陪審團會保持中立,如果立場不中立早就被踢掉了。
(被檢察官踢掉,或是被律師踢掉)

而且最後判決要12人都判有罪,或是12人都判無罪。
如果意見不一致,12人全部換掉,重選一次陪審團。全部重來。

很嚴格的規定,但是超浪費時間。

美國法律還有一個很屌的情況。
假設陪審團判有罪,法官有權改判,可以改判無罪。

但是反過來的情況不行,陪審團無罪,那就真的無罪。
假設陪審團都是智障,明明人就是你殺的,還故意判無罪。

你就是真的無罪。
清明時節雨紛紛 wrote:
看了一篇洪仲秋的新聞...(恕刪)

法官是靠證據判決,不是靠輿論~
軍方因設備問題......證據不足。

另外就是洪阿弟BMI太高了,不耐操。
Why so prestigi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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