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制用在我身上辦不到.....

我們開會也有講說 甚麼下班 不一定準時走阿 可以10-15分再走阿之類的

平時都打3分的卡下班 只好羞愧的打4分卡下班了...嘖嘖

早上已經凹了15分上班時間了(8點上班 但是我40分就到公司打卡了) 下班也要凹!完全不想鳥主管= =

哈恭喜你…可能早上到辦公室時、紙箱跟警衛已經在座位等你了!不過說真的…很佩服你的叫洨!
真正責任制並沒有什麼不好
爛的是在台灣被惡搞的工時責任制
真正責任制 日子過的才爽
個人待過的真正責任制的公司
沒事時 根本睡到自然醒
該負的責任都ON SCHEDULE
上班跟老闆說一下
出去跟朋友喝咖啡
甚至去看場電影都是OK的
報備單純是為了安全的理由
甚至下大雨 不想出門
只要你在家能完成工作
根本沒人理你

如果選在責任制與工時制裡選擇
個人傾向責任制

至於工時責任制
抱歉 在我身上辦不到~
給你一個

我很鱉三 你是真男人



windkiss62 wrote:
請問閣下會在上班時間...(恕刪)
真不知道你到底在想什麼......

vistac wrote:
真正責任制並沒有什麼...(恕刪)

大大說的沒錯,台灣的責任制是扭曲的工時責任制
真的以國外的責任制我可以接受但...像工時的責任制我不能接受,上班打卡下班責任請假扣全勤遲到扣全勤.....又想在員工的加班費動手腳,講什麼我要的員工是要訓練當老闆的....要有責任感....今天我是來上班領薪水的不是來做志工的,不用那種包裝的謊言騙騙小朋友可以...
台灣就是需要多一點像樓主這樣的人`````````````````````


``` yes,,
我覺得責任制有點像『承攬契約』也就是完成一個工作事項為契約內容。
而目前雇主跟勞工間是訂定雇傭契約為主,也是一般的勞動契約。
而勞動契約的內容則是雇主跟勞公雙方合意。
就大家的認知而言則是每天固定工時,做符合契約內容的工作
而責任制無疑是以雇傭之名為承攬之實
這也就是說老闆打一個雇傭契約就等同訂上無限個承攬契約。
這老闆在人事支出上根本就是穩賺不賠。
我在做派駐工程司,算是工時內責任制吧,上班時間有出事馬上處理,沒事就幾乎在放空,結果有別的公司搞不清楚狀況的新人,第一次到現場就說我們在摸魚,隔天聽到只有無言,沒出事要我們做什麼工作…
那個新人做沒幾天就離職了,因為那間公司工作太累他做不下去,還跟那間公司要資遣費,依照工作天數給他還嫌少,聽他們主管說他要的數目接近2個月的薪水,人不要臉果然無敵……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