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副理要求上班要提早10分入廠,否則扣50元.

其實他不該規定這個的,畢竟只是個副理,被告了公司也會說是他私自要求的,不過那一點點時間,不要求你應該也差不多這麼做了吧!時間抓太緊,排隊刷卡都可能排到遲到吧,下班你是能衝多快,如果規定你三分鐘內打卡走人,恐怕你還辦不到呢!
我想問題不是在公司要求提早或晚退的那幾分鐘
而是在公司憑什麼這麼規定

如果工作合約有講明一天工作時數
那公司就不該另找名目要求員工早到晚退

前面有些人說區區幾分鐘幹嘛那麼計較
我說這些話說給那些計較這幾分鐘的老闆聽吧
當既有的規則都能任意打破時
這公司還有辦法讓員工信任嗎?
即使之後仍然有著漫長的棒球人生,也不會有───超越這個夏季的夏天───
"準時就是遲到"

一般人工作從進公司到屁股坐下來伸伸懶腰打個哈欠再整理一下桌面其實都不只十分鐘。請問這些被你偷走的十分鐘你有另外補回去嗎?

下班也是一樣,難道都不用收拾包包或資料什麼的嗎?這些收拾的時間有算在你的工作時間裡嗎?

你不喜歡公司偷你的時間,其實公司也很不喜歡員工偷公司的時間。


唉 鍵盤手太多了 .......

宅爸告訴 "有心求知" 的

Face to face 交接是一些工廠 必要的因素,單靠紙本交接不足
工時切割,你準時走,下一班人員準時來, 前後班作業員可謂老死不相往來.

上班提前,下班延後 => 供兩班人員 overlap face to face 重疊的時間,
做清楚 書面+口頭 交接

這額外的工時 可以下列方式補償
1)休息時間增加 15 min cover
2)全年累積 X hours, 算一天特休 or 以加班計算
3)Others, 勞資討論

畢節望族後裔
所以啦
勞基法規定工時幹嘛
勞工自己都覺得沒差了



既然副理都這樣要求了, 那請在薪資條上特別註明被扣的工資及名目及公司規定. 啥? 不敢註明早到7分鐘被扣薪水?
三爽mobile01
先回覆樓主的:
1.可以跟老闆抗議
2.可以去勞工局申訴
3.1&2都沒效,就離職唄~

很好奇一堆人都是在上班時間回文,確在那邊說台灣人奴姓重...

只能說:得了便宜又賣乖的人..還真多.
phy12345 wrote:
1. 上班打電動被抓,應該會被開除,不是扣一小時薪水
2. 少裝了螺絲但沒造成損害,公司就不能/不需要處理你?

你是活在哪個異次元世界裡.......


第一點

你前面說了比例原則
我還以為你想跟我討論的是法規的部份耶
你怎麼自己延伸到那邊去..



第二點

我也只是舉例而以, 假設沒有造成意外 , 少裝了螺絲, 最後QC發現了
或者公司沒有QC, 到最後還不是會被客戶發現(退貨
最後造成公司有形(財產)及無形(商譽人事)成本損害, 當然可以叫你賠償 ,
只是公司要不要 , 也是符合我最後說的
"你必須負有賠償責任,只是該賠償多少?這還是需要勞資協商"



又或者公司很爛沒人檢查, 也沒客戶發現,
最後事件發生但又很幸運過的法律追溯權, 當然就沒有所謂要你賠償的問題

tuibong wrote:
部門副理要求上班要提...(恕刪)


有什麼不合理的?

舉個例,我之前的工作是7點50要上班,可是上班地點是在公司的4樓,還要穿無塵衣

如果你"剛好"刷7點50分的卡,表面看來沒有遲到,可是還要搭電梯或者走樓梯上去4樓,然後還要穿無塵衣,還要經過2道AIR室的門,一道門都要吹氣吹15秒,等到走到你的單位,也快要8點了。

人家7點50上班的鐘一打就準時點名,然後開會。

這樣你說你有沒有遲到?
藍天碧雲 wrote:
有什麼不合理的?

舉個例,我之前的工作是7點50要上班,可是上班地點是在公司的4樓,還要穿無塵衣

如果你"剛好"刷7點50分的卡,表面看來沒有遲到,可是還要搭電梯或者走樓梯上去4樓,然後還要穿無塵衣,還要經過2道AIR室的門,一道門都要吹氣吹15秒,等到走到你的單位,也快要8點了。

人家7點50上班的鐘一打就準時點名,然後開會。

這樣你說你有沒有遲到?


真有趣

所以如果地點換成20樓,還是別的廠區,走到單位要30分鐘,
所以變成7點20分你就要到公司準備,公司明定是八點上班,中間也沒給你補償或是其他方案甚麼的
這樣你也覺得合理?


一堆人搞不清楚關鍵點
幾分鐘不是重點
是這些時間是誰的才是重點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