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y12345 wrote:
1. 上班打電動被抓,應該會被開除,不是扣一小時薪水
2. 少裝了螺絲但沒造成損害,公司就不能/不需要處理你?
你是活在哪個異次元世界裡.......
第一點
你前面說了比例原則
我還以為你想跟我討論的是法規的部份耶
你怎麼自己延伸到那邊去..
第二點
我也只是舉例而以, 假設沒有造成意外 , 少裝了螺絲, 最後QC發現了
或者公司沒有QC, 到最後還不是會被客戶發現(退貨
最後造成公司有形(財產)及無形(商譽人事)成本損害, 當然可以叫你賠償 ,
只是公司要不要 , 也是符合我最後說的
"你必須負有賠償責任,只是該賠償多少?這還是需要勞資協商"
又或者公司很爛沒人檢查, 也沒客戶發現,
最後事件發生但又很幸運過的法律追溯權, 當然就沒有所謂要你賠償的問題
藍天碧雲 wrote:
有什麼不合理的?
舉個例,我之前的工作是7點50要上班,可是上班地點是在公司的4樓,還要穿無塵衣
如果你"剛好"刷7點50分的卡,表面看來沒有遲到,可是還要搭電梯或者走樓梯上去4樓,然後還要穿無塵衣,還要經過2道AIR室的門,一道門都要吹氣吹15秒,等到走到你的單位,也快要8點了。
人家7點50上班的鐘一打就準時點名,然後開會。
這樣你說你有沒有遲到?
真有趣
所以如果地點換成20樓,還是別的廠區,走到單位要30分鐘,
所以變成7點20分你就要到公司準備,公司明定是八點上班,中間也沒給你補償或是其他方案甚麼的
這樣你也覺得合理?
一堆人搞不清楚關鍵點
幾分鐘不是重點
是這些時間是誰的才是重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