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7771407 wrote:
該說你們思考太單純...(恕刪)


問第一題還好..

問到怎麼避孕...就超過了.

這不是言語的性騷擾,哪什嚜是??

基本上懷不懷孕還要跟公司報告?

這些都勞基法規定的,有種就直接職缺寫不允許勞工懷孕.

說穿了,公司就是想省壓.

我覺得分兩個方面
面試上是否會面試未來生涯計畫(含懷孕),這是OK的;但是這樣的面試技巧很拙劣
通常會用"未來如果海外有在分公司實習工作機會,如香港或是新加坡的等;您是否能暫時離開家庭3~6個月" 或是說 "這份工作有兩三個月可能會有幾天會做到比較晚,當然我們會依照法規內部給薪方式給予(迷:到時候看你敢不敢申請),這是否會對你下班後時間有所影響"。

第二方面就是懷孕及育嬰
當然依照勞基法等這些東西走是合理的~ 但是我也遇過這種情形: 懷孕後產檢需要早走,生小孩兩個月,之後上班一禮拜後,育嬰請假,頂第二胎肚子回來,再生一次輪迴,當然我也相信人性本善,這個只是特例;但是如果是在小部門(3~5人)且公司來不及調派人手的時候真的會很痛苦;特別在這個倡導責任制的環境下。另要提醒,通常遇到育嬰大多公司是會找約聘或是其他員工cover, 然而申請復職時 可能會有"調動職務"的一定風險;而調動職務只要符合五原則,基本上你是打不贏的;我也有看過這樣的例子。 說句實話,合理要求公司依照勞基法這是OK的,但是資遣也依照勞基法得利的真的是勞工嗎

ps. 我是兩個孩子的爸,我理解上班族(特別是女性)的不平等待遇,只是早走一點去接小孩也會被瞪的感受。

Leo2000 wrote:
我覺得分兩個方面面...(恕刪)


我也是個三歲小兒的爸爸, 不過是我負責接小孩上幼兒園.

準時走偶爾也會被另眼看待, 不過都是來自那些三姑六婆. 某次在電梯被某個會計阿桑又說你都這麼準時走喔?
我口氣不好的回答:不然你要給我加班費? 還是幫我接小孩? 後來就整個會計部再也沒問過.
三爽mobile01

CHERRY BB wrote:
最近朋友待業中找工...(恕刪)

這公司也太瞎了
千萬別去啊
CHERRY BB wrote:最近朋友待業中找工作,遇到不舒服的面試 ...(恕刪)

看樣子就是私人公司了
那也就算了,連福利都不說,我想也不用考慮

要不要公佈一下是那間公司,說不定就有人會告訴你公司狀況
面試每個人都有自己準備的一套,很多時候也是在避重就輕。
往往都在閒聊中,才可以看的出應徵人員的態度,或者未來計劃。
當下如果感覺到不舒服,難道不會直接跟面試的主管說,「這個部份不方便回答」嗎?
這樣就要申訴了..................
CHERRY BB wrote:
最近朋友待業中找工...(恕刪)


只能說, 面試的人面試技巧拙劣, 沒有受過適當的訓練, 所以超過了正常合情合理合法可以問的尺度, 成熟的應試者可以在當下適當的"暗示"或"明示"這一點, 以便造福後面被面試的人, 以上.

生命會自尋出路,科技也會、敗家也會....
就性別平等來說,個人是覺得面試官真的提問技巧很差,還問怎麼避孕?????

當然故意要佔公司便宜的也不是沒有,只能說在這塊土地上...有無良老闆就有貪便宜的勞工....

不過自己過往的面試經驗,LOCAL跟外商的,真的差很多,
外商才不問你私人領域,本土的就像身家調查一樣,連祖上三代在哪都要關心@@~
(曾經遇過主試官問說你是外省小孩,那你爺爺那代在對岸是做什麼的?)
LITTLE RABBIT HOP HOP HOP
HI 謝謝大家的回文
雖然我不是本人,但聽到朋友遇到這件事我還是很生氣

另外當事人朋友也有看此篇文章,不少有些傷心
除了大部份的都有仔細看過文章,也給了正向的回應
少部份的回文,實在不知道為何要去另類去解讀

1.申訴這是勞工的權益,面對一個50幾歲的老阿伯面試,這種噁心的提問,朋友已經不舒服了,還有人回文"這樣就要申訴?"
 所以遇到不合理的事,去申訴,還被當成異類?

2.還有人問如果面試的主管是女生也可以構成性騷擾嗎,只要是造成不舒服的且帶有性的言談就是性騷擾,不分男女,另外是一個50將近60的阿伯面試,另外朋友也當下已經生氣,不回答,並要求拿回履歷,結束面試

3.還有朋友對於懷孕計劃已經做出回答,若還是被認為是要找一間公司生小孩,那幹嘛還問,或者一開始就不應該找朋友去面試,浪費時間

補充那間公司的環境很糟,朋友說面試時還有嬰兒,估計是家族企業
CHERRY BB wrote:
HI 謝謝大家的回...(恕刪)


老實說,是那個面試官的提問技巧太爛,
但他的方向在台灣企業來說是合理的,
你有提到你朋友不是想找一間公司生小孩,但誰知道?
面試官會試探你也不能怪他吧,台灣人太愛投機取巧,
我在日商,去年來了一個到職不到三個月就說要請產假+育嬰留停的(半年有薪),
公司也是站在員工立場協助並給予假,
結果今年,育嬰假的半年有薪一結束馬上就辦了離職,

另一個案例是今年發生的,也是新進員工隱瞞懷孕事實,
馬上就要請產假+育嬰留停的,鬧個不是很愉快,我們日商守法都會給假,
但你是老闆,一而再再而三的遇到這種員工,你可以接受嗎?投機的人太多。
空出來的職缺還要再找人,重新再花時間訓練。


現在日方總公司指示人資部門,面試時一定要和應試者聊聊生育方面的問題,再做取捨。
公司的立場就是育嬰假與育嬰留職停薪等制度是保留給員工使用,而不是讓新人特地近來領補助的。
誰吃虧?大家都吃虧阿。

至於你說這樣算性騷擾?就你文字敘述來看我還真不覺得他有性騷擾,
不過我們不是當事者,沒有看到現場情形無法判斷,
真的覺得委屈,可以去檢舉,甚至提告,讓法官來認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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