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lyonboy wrote:小弟最近剛上大學 ...(恕刪) 曠職扣3天工錢.................基本行情!!草莓族若無法吃苦..認真讀書就好..別影響人家公司運作!!事後的道歉無法彌補什麼..只是道義上應有的責任!別以為事後道歉就很委屈!若造成營業損失你賠得起嗎?
realyonboy wrote:小弟最近剛上大學 ...(恕刪) 現今大學生都是這樣的素質嗎?就是你這樣的人..影響到其他優良大學生的名譽!!立過的合約都可以不算數不承認...還真是耍賴無敵.加取暖!人若沒誠信.有何立場跟人家講道理?...真的為您感到丟臉!!
明明摟主這件事情應該分兩部分來看,但是不少回文卻都只針對樓主的工作態度問題在發言。1. 礦職5個小時,公司扣15小時的薪水是否合法?答案是不合法。這部份樓主應該要去爭取自己的權益,我也很鼓勵樓主直接去勞工局檢舉。因為這家公司的作法明顯不合法,現在台灣太多企業積非成是,就是因為很多勞工吃了虧都悶不吭聲才會出現這麼多慣老闆。現在樓主還只是學生,提告申訴的時間、成本還花的起,往後正式開始工作後你會發現台灣職場不合理的事情多的是,但是到那時候你不見得有這個心力去走正規的法律途徑。所以這是個很難得的社會經驗。2. 樓主的工作態度有問題這點也是無庸置疑。說實話如果我是HR的人然後如果我知道摟主的真實身分,我會立刻將樓主列黑名單。因為你對礦職這件事的處理態度非常輕忽,先不說你是否會影響到公司的營運,你臨時不到班對於當天當班的同事來說就造成不小的影響,大家必須臨時負擔你缺席時的工作量。但是工作態度不佳並不成為否定樓主爭取他應有權利的理由,自己該有的權利應該要去爭取,但是你應該也會被這間公司列黑名單,之後如果有其他公司打電話來跟你原公司打聽你的話,應該不會有好話就是了。
看來你沒念過大學, 連勞工基本權益都不知道違反勞基法的契約是無效的就跟違反憲法的法律也是無效的黑名單....笑死人了, 打工而已, HR這麼閒喔chaoshu wrote:現今大學生都是這樣的素質嗎?就是你這樣的人..影響到其他優良大學生的名譽!!立過的合約都可以不算數不承認...還真是耍賴無敵.加取暖!人若沒誠信.有何立場跟人家講道理?...真的為您感到丟臉!!
dayikimo wrote:看來你沒念過大學,...(恕刪) 現在大學報名就可上了..不是嗎?你考不上嗎?所以念過大學可以沒有職業道德?可以跟你一樣惡意走法律漏洞?所以讀完大學的人..都熟讀勞基法??你那麼厲害怎不去當律師當法官阿?還不是看看網路資料打打鍵盤而已!!笑你自己吧!!!
這位"大學生" 文中提到>>>公司規約勞基法是承認的!這是有送勞工局報備核准的工作守則!你違反了公司的工作規則(勞工局報備核准的),基本上你已經輸了,找勞工局協調你也是輸!好好檢討自己的工作態度,才是上上之策!你還要在這"社會大學"學一輩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