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每個部門至少要開除一個人的公司


憂閒 wrote:
是大公司才能這樣吧...(恕刪)

Microsoft也是用這套規則,就是獎勵最前面的,懲罰最後面的

簡單作法就是把最後面的開除

依照甚麼,就是KPI,每次都訂好目標然後去追求,很完美的架構,是吧






























不是,實際運作的結果,會有以下的問題:

1.KPI只訂可以達到的,有挑戰性的就不加,所以你就可以看到一堆大家都中庸中庸的,保持"只要我不是最差的就好",至於在前面獎勵的?往前衝會因為個人KPI的不同,所以也別想得到別人的奧援,且棒打出頭鳥,這是很棒啊,下次就全部不支援,看能紅到幾時

2.各部門有各部門的KPI,甚至每個人都有自己的KPI,所以別人的KPI的優先權在我/我部門之後,也就是說,跨部門的計劃沒人想動,因為那不算這部門的KPI,且,幫忙別部門的KPI就等於拉進該部門跟本部門的相對關係,記得懲罰後者,誰都不想落後


所以,後來微軟取消了這個制度,因為發現這個制度讓大家自己攻自己就好啦,啥事情都不用做。


Silent Impact wrote:
有這麼明顯嗎?竟然...(恕刪)

其實家電業真的不好做
又要工廠 又要倉儲 物流
成品又大又重 利潤又低
還是搞搞房地產比較實際吧
這個政策應該是不想讓員工累積年資而訂的吧!
年資越高,給假越多,資遣費越高.....
台灣果然多慣老闆!
某間Q開頭的代工大廠就是如此
可以一直補充便宜新人
老的 年資 薪水高的
要弄你太簡單
還是考個鐵飯碗實在
用在大型企業應該是很有效果的


From Wiki: Vitality curve


Rank-based employment evaluation:

Jack Welch's vitality model has been described as a "20-70-10" system.
The "top 20" percent of the workforce is most productive, and 70% (the "vital 70") work adequately.
The other 10% ("bottom 10") are nonproducers and should be fired.
Rank-and-yank advocates credit Welch's rank-and-yank system with a 28-fold increase in earnings (and a 5-fold increase in revenue) at GE between 1981 and 2001.


Damien.P wrote:
某間Q開頭的代工大...(恕刪)

你說的是不是很愛把國旗圖章別在衣服上~又特別熱衷古董字畫收藏的那個大老闆!!??

sj1788 wrote:
每年每個部門都必須開除至少一個人,不管部門是否大缺人或者大家表現都很優良
理由是人才需要流動(3%)
(我是後來發現有人領支票走人才知道有這項規定的)

"開除" 與 "資遣"兩者是不同的.

偷公司的錢,重大違紀...這種被強制解除聘僱關係,不需要給錢,這種叫做 "開除".

公司營運不佳,要精簡人力,或者是員工表現不達標,要被汰除,
這種依勞基法規定,發給資遣費,這種叫做 "資遣".

其實會搞這種制度的公司

本身毛利都低的可憐

搞到最後就是成了裙帶關係的政治 畢竟人治而非有系統的治理

最後成了排除異己的手段

幾年後這種公司留下的 不是人才 而是一堆奴才 無法創造正面價值
我之前的公司的經營模式也很有問題,比如說:常常會講如果你有能力就可以入股
之類的,實際上你這個人沒後臺沒背景,一般人難
公司好不容易花了2-3年培育了一個能做事的人,卻不願意加一點點薪水留人
寧願選擇用新人取代那些已經熟悉作業以及問題應對的人
一個已經待在公司兩三年對於一般事務特殊事務都有稍微處理的能力的人至少一年也有20%的貢獻度
以業績來講一個月20萬,一年就有240萬的業績,怎麼會去選擇一個一年只有5%貢獻度不到的新人
公司再怎麼會算也不可能這樣,就如同大家講的主管是個豬腦,除此之外真的沒有其他言詞可以說明為什麼
就如同當初一位同事經常遲到早退,又常請假,工作效率又低,為了這樣的人,那些豬腦主管
寧可再請一個人來協助這個人沒做完的事情,也不願意直接換掉這個人,或者糾正這個人
這家公司沒有問題那才有鬼



感謝大家
其實我比較不能理解的是部門已經很缺人了
現在如果再資遣根本應付不來這麼多事情
有人受不了就辭職就更缺人
然後還沒徵到人又要提3%
一直惡性循環下去
發現很多我覺得不錯的人其實都是自己辭職跳槽的

我現在才發現原來各位大大都滿清楚公司的弊病的
我以前沒想這麼多,只認為認真的處理每一件事就好
有人猜對了,公司雖然說要3%,但不包含主管
目前待在公司的大部分是年資非常深不可能離職的
不然就是對老闆有一套辦法的,
也有同事不愛但老闆愛,此時老闆會幫她塞去其他部門
也像各位說的不是制度不好
是用的人的問題

我不是外商公司,也不是某電器製造公司,不過台灣每個人都知道我們這個集團
創建我們這企業王國的創辦人已高齡逝世,我其實是不能相信這個創辦人的公司會是這個樣子
可能理想跟現實真得是差太多
我太小題大作了~~

ps:我們公司毛利應該不低,只不過賺錢賠錢都是以百億來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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