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除了依法爭取自己權益之外很多營造公司在報稅上有可能....妳順便把下面這篇文章轉給妳老闆看看看妳老闆是不是也有"會計師團隊"?http://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384/7339710982374992226?tagCode=
badday wrote:當然不能資遣孕婦啊...(恕刪) 因為我們的公司是加老闆的六人小公司..老闆跟老闆娘還有一個就是老闆的姊姊在辦公室裡面的就只有我跟老闆還有他的姊姊而已,老闆娘是完全不進公司的只是掛名的(另外兩名員工都是外務不會在公司裡)所以我做的好不好都只有他們自家人知道而已,但是他想要叫我走路了,要怎麼說我那不好都已經是他們自家人說的算了也沒有任何人可以證明我的上班的態度了我被資遣的時候4/19日那時候已經懷孕滿8個半月了..肚子也早就大了..而且我是在這邊任職達兩年一個多月了..所以應該不構成你說的「先資遣才知道懷孕」應該也都沒辦法錄音了..老闆連離職單都是打電話請我先生去拿..完全沒辦法跟他面對面說到任何一句話..現在只有等待調解會了..
jing8154 wrote:因為我們的公司是加...(恕刪) 加油,一定要爭取到自己該有的福利1.最好的狀況就是生產完半年育嬰假接著請公司用資遣方式拿資遣費加上非自願離職證明2.比較差的狀況就是現在直接拿資遣費跟非自願離職證明以上兩種狀況我老婆都遇過
jing8154 wrote:我住在花蓮,因為花...(恕刪) 找不分區的立委!要不然前面有人說的陪審團XD李大兵 wrote:4月叫你離開有補5,6月津貼,資遣你。公司對你還有一點人性,可能是你跟公司處不好,所以不想放水讓你領育嬰假錢。你想要通吃(懷孕假,育嬰假,資遣費)如果我是老闆我也不願意,除非你是能力很好的員工。 育嬰假的補助是政府給的不是老闆給的懷孕假的薪資 跟 資遣費 應該就是公司給的了但看來老闆這兩筆只想給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