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8個半月時被資遣..縣政府勞資課申訴中~我拿的到應有的賠償嗎??


jing8154 wrote:
老闆應該要給我八星...(恕刪)


"自願"離職書, 不可以簽,簽了就沒遣散費,也沒失業輔助

Pan.tc328 wrote:
有時候我在想,台灣好像都是勞工對
二年,對公司貢獻??

不然公司要給員工多少薪資才正確(恕刪)


就依法律規定給

就依法律規定給

就依法律規定給

樓主除了依法爭取自己權益之外

很多營造公司在報稅上有可能....
妳順便把下面這篇文章轉給妳老闆看看
看妳老闆是不是也有"會計師團隊"?

http://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384/7339710982374992226?tagCode=
有律師團了不起阿??

他的律師團都沒跟他說,這樣搞輸面很大嗎??

badday wrote:
當然不能資遣孕婦啊...(恕刪)

因為我們的公司是加老闆的六人小公司..老闆跟老闆娘還有一個就是老闆的姊姊
在辦公室裡面的就只有我跟老闆還有他的姊姊而已,老闆娘是完全不進公司的只是掛名的(另外兩名員工都是外務不會在公司裡)
所以我做的好不好都只有他們自家人知道而已,但是他想要叫我走路了,要怎麼說我那不好都已經是他們自家人說的算了
也沒有任何人可以證明我的上班的態度了

我被資遣的時候4/19日那時候已經懷孕滿8個半月了..肚子也早就大了..而且我是在這邊任職達兩年一個多月了..
所以應該不構成你說的「先資遣才知道懷孕」
應該也都沒辦法錄音了..老闆連離職單都是打電話請我先生去拿..完全沒辦法跟他面對面說到任何一句話..
現在只有等待調解會了..

jing8154 wrote:
因為我們的公司是加...(恕刪)


加油,一定要爭取到自己該有的福利

1.最好的狀況就是生產完半年育嬰假
接著請公司用資遣方式拿資遣費加上非自願離職證明

2.比較差的狀況就是現在直接拿資遣費跟非自願離職證明

以上兩種狀況我老婆都遇過

涼山好漢 wrote:
可以請立委或議員幫...(恕刪)

我住在花蓮,因為花蓮是比較鄉下小地方,所以很多事情都是靠人脈關係再來處理的,
我怕就算真的找了立委議員的最後也會被關說掉了..
4月叫你離開有補5,6月津貼,資遣你。公司對你還有一點人性,可能是你跟公司處不好,所以不想放水讓你領育嬰假錢。你想要通吃(懷孕假,育嬰假,資遣費)如果我是老闆我也不願意,除非你是能力很好的員工。
jing8154 wrote:
我住在花蓮,因為花...(恕刪)


找不分區的立委!
要不然前面有人說的陪審團XD

李大兵 wrote:
4月叫你離開有補5,6月津貼,資遣你。公司對你還有一點人性,可能是你跟公司處不好,
所以不想放水讓你領育嬰假錢。你想要通吃(懷孕假,育嬰假,資遣費)如果我是老闆我也不願意,
除非你是能力很好的員工。


育嬰假的補助是政府給的不是老闆給的
懷孕假的薪資 跟 資遣費 應該就是公司給的了
但看來老闆這兩筆只想給一筆!

李大兵 wrote:
4月叫你離開有補5...(恕刪)


你是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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