藺葒 wrote:我司8:30上班-1...(恕刪) 每個部門屬性不同,不能用同一標準,例如組立或包裝的產線,就算提早半小時來吃早餐也沒辦法增加多少效率,也許真正原因是現場作業員已經只有幾千元年終了,相較之下加工部的年終還能再砍,說你們沒加班也只是找個合理砍年終的理由而已。
藺葒 wrote:我司8:30上班-17...(恕刪) 你可能還不明白舊時代的老闆認為的是 有人在就有錢在事實上 也是....員工加班的錢 若有做事賺的錢 跟加班費相比 根本是九牛一毛就算沒有天天真的有事忙加班中一半的時間就好 他就很賺了有人 就能應付突發狀況能預防一些能賺 但賺不到的情形普遍都是這樣的情形也就是資方社會....其實對勞方是很不公平的賺錢比例相差太遠了
主要還是績效吧!沒看到績效如何讓人認為你們準時上下班是重效率?重效率卻沒績效?這很難說服人吧?所以沒看到績效,自然會懷疑是員工打混摸魚造成,然後又看到每個人都準時上下班...所以老闆的思維也不是沒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