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週上班30小時減薪25%在台灣行得通嗎?

autoskin wrote:
重點就是一堆連勞資法都不遵守的了~
連法都不遵也不執行,你怎樣改有用嗎
流於形式,應付而已啊...(恕刪)

其實網友說的..都回歸到原點..
企業守法問題..
請政府修法..罰..加罰..重罰..不守法就罰到破產..
想到當初柱柱姐提出來的NTD17,000月薪替代役改做工作役 ...... 你認為呢?








向下墮落 .............蠢!

ganman wrote:
減薪25% Amazon...(恕刪)


這個問題, 要分兩層面來看:
員工: 首先一定要減薪水仍足以過日子. 這樣可以有時間照顧小孩或是做自己的事. 或者是有能力再兼差工作的人, 可以補足收入.
不然生活受到影響的話, 必不可能接受這個方案
老闆: 與其減薪減工時, 不如加薪加工時比較划算. 因為員工的成本除了薪水之外, 還有工作設備, 員工教育訓練, 房租等成本. 這些都不一定會因減少工時而使成本下降. 除非業務員或導遊領隊之類不會待在辦公室才比較有意義

結論是, 某些產業應該是得通的, 但大部份是行不通的.
JShao wrote:
想到當初柱柱姐提出來的NTD17,000月薪替代役改做工作役 ...... 你認為呢?
向下墮落 .............蠢!...(恕刪)

我想台灣企業..就會把美意與原意玩到翻..
記得22K實習方案時..
酒店放話說..願意"幫助"無業女大畢業生全收..

除非..政府有很好審核與執法..
22K都被玩到失敗..17K就不該來..

ganman wrote:
但不能同意"無薪假沒有法源依據,但要說違法其實也沒有違法。"..這種說法...(恕刪)


無薪假是企業經營出現況時所採取的措施,如果有違法你就應該去提告看看他們是違了什麼法。政府都沒說話了你是憑哪一點認為無薪假不合法。還是你認為企業在碰到狀況時直接裁員對勞工比較有利?

減薪縮工時這種措施世界各國都在做,新加坡在金融風暴時公部門也減過薪,SHARP日前也才取消減薪5%的措施改採將不適任的人員裁掉的措施。Amazon這種措施也是在放無薪假,怎麼不見你批評?還是說你根本就沒看出來Amazon是在偷放無薪假?



不遵守遊戲規則,規則就不是規則

皇上說了算,那還需要規則


后宮:這不符合老規矩! 皇后:規局是先皇訂的,也就是聖意。 皇上說的就是聖意,他說了算!


不守法,訂甚麼法都是資方說了算!

ganman wrote:
其實網友說的..都...(恕刪)
30幾年前有在貿易公司上班
好像中午休2個小時
現在好像很少可以休2小時

ganman wrote:
減薪25% Amazon...(恕刪)


廠處長可以先以身作則,有一些廠處長,每天不敢早回去,也拿不到訂單,
只能每天裝忙騙肖維,找會議室聊天打發餘生,他們可以在家上班,減薪100%.
cm4430 wrote:
Amazon這種措施也是在放無薪假,怎麼不見你批評?...(恕刪)

台灣的無薪假..
1. 找另外工作的就沒了..
2. 誇張的..無薪還要輪值..留守..開會..

這種情形..在美國..就是資遣..給錢放人..
復工..可以再招回..只是年資重來..另外未必人會回來..

Amazon這種措施也是在放無薪假?
他有說..不給薪資嗎?
ANDYLIU66Y wrote:
廠處長可以先以身作則,有一些廠處長,每天不敢早回去,也拿不到訂單,
只能每天裝忙騙肖維,找會議室聊天打發餘生,他們可以在家上班,減薪100%....(恕刪)

正常公司..遇到經營困難..
確實..都是由經理人(高階)減薪因應..

那台灣..只能說..正常的不多..
多數不正常的..就拿基層員工開刀..
這個也靠政府執法..讓台灣回歸到正常狀態..

話說..2008年..我也掃到一點颱風尾..
不過基層同事..通通沒事..
還有..叫大家把特休休完..
那一年..我才知道我有很多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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