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ychen wrote:
市井小民,發佈做甚麼就做什麼。怕民眾危險宣佈放假也要被酸,宣佈上班上課如果有人受傷也要被罵。如果一天的收入能換你這條小命我想應該是值得
停班停課標準(颱風假標準)
政府發布的停班停課
發布的決策者
由各縣市的市長、縣長決定發布,各機關、學校的首長也可以視實際情形自行決定。
發布的標準
發生各種天災時,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標準,權責機關就可以發布停班停課。
一、風力:依照氣象預報,颱風暴風半徑於四小時內可能經過的地區,其平均風力達到七級風或陣風達到十級風。
二、雨量:依照氣象預報或實際觀測,各縣市降雨量達到停班停課雨量參考基準,並且有造成災害的可能。
三、土石流:依照土石流警戒預報或實際觀測,各地區降雨量達到土石流警戒基準值,並且有造成災害的可能。
四、房屋倒塌:各機關、學校的房舍或公教員工居住的房屋受到地震影響而倒塌或有倒塌的可能。
五、影響安全:天然災害造成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影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或有造成災害的可能、必須撤離或疏散。
這個明明就有標準可查~~還一堆酸民~~達標準沒放假出了事~~又要國賠~~真的是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