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lee wrote:聽同事說今年928...(恕刪) 公務員不能放928的原因。公務員是適用「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2001年公務人員全面實施週休二日。7天國定假日,在當時成為只紀念不放假的紀念日。「公務人員有週休二日」的時候,「勞工沒有週休二日」是造成今日問題的原因。誰造成的?國家制度造成的。
過去這15年 勞工每年比公務人員多上12天班 (一周兩小時 一個月8小時)怎麼都沒人說 不可以一國兩制怎麼沒有勞工跳出來說 我要上班 我家小孩不用上課沒人顧理論上 過去這15年 對勞工而言 這七天的國定假日 是一直都有的勞基法明文規定 這七天也要放 可是很多人的假都被黑掉了假設 勞工如果25年 一直待在同一家公司 每年平均特休會比公務人員少5天多怎麼都沒有人要抗議???不要說甚麼加班費 你去問問有多少勞工有加班費可以領有無薪假 惡意資遣 公司倒閉倒是真的.....請不要說 要大家都去考公務人員 政府的目的不應該是只保障特定族群而是應該保護每一個國民
cckm wrote:早些年這是正牌國定假日,政府單位/學校也都休假.這些假被砍掉是因應雙週84工時制,因為上班族每週工時縮短,所以就砍掉休假日來補,和勞退新制實施後遣散費就縮水的意思差不多.(恕刪) 不完全正確雙週84工時是上一個世代的事了(單週42小時),從105年(對~就是今年)一月一號開始,勞基法規定標準工時就是單週40小時一天工作8小時,一週五天就是40小時。在以往雙週84小時工時,每個星期勞工必須多上兩個小時的班所以在今年以前,大部份勞工需要隔週六上半天班,或是每個月補一天週六全天班來補足雙週84小時的工時而有些公司想要給勞工有週休二日的"假象"。所以每星期少的那2小時,就用19天國定假日裡的七天挪來補每週少上的兩小時班(就是要砍沒砍掉的那七天來補)算起來七天國定假日是56小時(一天八小時),而一年52週需要補的工時是104小時因此對於實施週休二日但挪七天假來補的公司來說,等於用56小時換104小時,勞工是較有利的,也就是優於勞基法當然實際怎麼做是看各公司,有完全"剛好"符合勞基法的,就是雖然七天假挪來放週休,但一年差的48小時還是會找時間補上班(一年要補6天班)也有多的48小時就送勞工的公司(優於勞基法)當然也有班照上,遇到七天國定假日就唬過去(違法)但大部份的公司在過去的普遍狀況是不會在這七天讓勞工休假的,而是用調假或挪假的方式給勞工(合法),或是直接違法不給假而因為今年開始,工時改成單週40小時,換言之原本週休二日(挪七天假來放週休)的公司,就會面臨一個問題標準40小時的工時在週一到週五已經上完,勞工每週不需多補兩小時給公司,換言之公司也不能再把這七天假挪來當週休放於是這七天假就必須讓勞工放當然有的公司就直接宣佈當天放假(我們公司就是),有些則是給調休假,讓勞工另外擇時來放(電子業居多),當然本來違法的,還是違法啦~ 誰管你這麼多這是今年教師節會放假的原因我們不扯什麼軍公教假期一致這種官方鬼扯說法,這只是資動部想砍勞工七天假的理由而已因為砍這七天國定假日只是國定假日一致化,但特休假、有薪事假、有薪病假跟有薪加庭照顧假等等,勞工跟公務員都不是在同一個基準上而實際上什麼全國放假一致都只是拉公務員出來坦而已,從來都沒有理由勞工需要跟公務員放假一致,如同有人說的,便利商店店員星期天要上班,勞工局公務員你週日有要上班嗎?換言之,這些爭議其實都不存在,不需要拿公務員出來比,資動部就是想砍勞工這七天假而已總之... 臺灣的勞工環境,是資方聯合政府(資動部)在打壓,然後勞工自己也莫名其妙搞不清楚狀況最後,今年的孔子誕辰(9/28),臺灣光復節(10/25),蔣公誕辰(10/31)、國父誕辰(11/12)跟行憲紀念日(12/25)依法是勞工的國定假日,不要被資方吃掉了另外今年11/12跟12/25適逢週末,依法國定假日遇例假日要補假喔! 就像今年5/1勞動節遇到星期天,所以要在週一補假這樣mark0826 wrote:新政府新氣象嘛很多...(恕刪)
roxi wrote:麻煩那天放假的勞工...(恕刪) 請問今年的5/2,勞動節補假(5/1星期天,所以補假在星期一)你家的小孩在學校有沒有飯吃? 警衛、廚工那天有沒有放假讓你的小孩沒飯吃、校園安全沒人管?那天很多勞工放假喔~ 公務人員沒放假喔你知道有種東西叫加班、調休嗎?腦子這種東西很不錯,每個人都該有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