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懷孕8週就被資遣,覺得接下來10個月好徬徨⋯


YS.Ding wrote:
請不要放棄自己的權...(恕刪)


自願離職跟資遣差很多的,即使結果都要離開公司,
也要爭取到對自己最有利的權利。

公司資遣妳的原因好像是請假未參加面試?
如果還不知道妳懷孕的話是可以的。

另外簽"未"自願離職是對妳有利的,
可以向勞保局申請失業給付(最多六個月六成薪)。
公司要調你回總公司時,會不會就已經覺得您不合適了。
然後拒絕調回總公司,另要安排面試時間。

然而 面試時 你給面試的主管放鴿子,就算要看醫生。

也是要先完成人家約好的事吧。

我覺得你被資遣和懷孕沒關係。是你做事的態度。

也許 你早就在被資遣的名單上了。
個人想法 如果公司願意給 非自願離職證明 + 資遣費
這還ok

如果樓主硬是要留在公司 公司找機會整妳 妳每天上班心情差而影響到小孩
這划算嗎

別的不說 主管每天刁妳 給妳臉色看 不然就抓小辮子罵妳
最後搞不好是 妳自己離職

我的想法是 再行溝通 如果真不行 妳訴諸媒體 公司上了新聞
公司不開除妳了 然後一天到晚整妳 妳會比較好過嗎

還不如 領到資遣費 + 6個月的補助金 這些日子 就好好的養胎



請假的部分我的確不熟,因為9/15是我工作以來第一次請假,很多手續的部分我都還是請同事教我如何填寫的

再來並非公司拒絕我回總公司,而且我們當時都認為路途有點遠,加上那時就已經覺得身體不適無法負荷來回的通勤時間、所以拒絕公司的調派,總公司就答應我們會在分店協助轉調單位、只是必須接受降薪,這部分我接受、因為我希望可以繼續穩定工作

生病並非可預期的事情,所以我無法提前告知、事情發生的當下已經馬上電話通知自己的部門主管告知身體不適必須先掛急診,也將此狀況告知當天上班的同事請同事代為轉達面談主管我的狀況、待看診結束後也將診斷證明拍照以line的方式先發給主管知道,得到主管同意才在家安心休息一天,如果不是因為腹痛出血嚴重、需臥床,我也不會就這樣直接不去,我當然也會希望提早面談完提早確認才能安心,懷孕真的很需要用錢,因為不想給家庭帶來經濟負擔所以我不可能擺爛工作⋯

對於請假沒有面談到的部分我事後也當面跟該主管致歉,並詢問何時可以再次面談,因為我非常需要工作穩定,之後人資及主管皆以開會或是休假讓我找不到人,直到9/30給我資遣單跟我說因為我跟主管的時間都錯開沒辦法安排,所以公司決定資遣

醫生開的安胎假是7天、我只休到覺得身體好轉就銷假回崗位!

我的部門主管也很積極幫我爭取繼續在公司工作的機會,他也多次與分店協調原部門轉單位的事宜,原本他以為沒問題了,但是在最後一天跟我一樣收到我被資遣的資訊他也很錯愕
Loz0217 wrote:
請假的部分我的確不熟...(恕刪)


只是路過,

單純好奇想請教在這家公司工作多久了?

另外懷孕是可以請產檢假的,你有請嗎?

當天請的假別是?事假 or 特休 or 產假?

另外安胎假是不是產後才可以請的??


樓主加油

妳如果不去申訴縱容這種公司

那以後女性員工都會有這種結果

為了妳自己還有其它同事

一定要去申訴
Loz0217 wrote:
原本9初被告知此部...(恕刪)

Loz0217 wrote:
當下一直強迫我簽非自願離職單,跟我說公司該給的都會給,一直跟我說這是公司決定,我說我想要申訴,馬上臉臭加酸言酸語告知我申訴無用,公司的名目都合法而且正當,我申訴只是浪費時間浪費力氣而已,老實簽名可能比較好⋯⋯

請問這樣的狀況我可以申訴勞工局嗎?我現在什麼文件都還沒簽!不敢簽!

...(恕刪)


>>>

1.公司資遣你 , 依法公司就是要"給你"非自願離職單

非自願離職單是公司開給你的證明 , 作為你請領失業給付保險金之用

公司要你簽的 , 應該是一般的工作離職單或工作交接單之類的


2.依版大說明的來龍去脈 , 公司並不是因為版大懷孕而資遣你的

如果公司係基於勞基法得資遣之事項 , 且也依法給付資遣費及相關證明

那公司並無違法之處


3.版大如果很眷戀這份工作 , 建議可以跟總公司人資主管 , 告知懷孕及需要這份工作之事實緣由

請公司通融安排其他職物

如果公司不同意 , 就聲請勞資協商 ,請勞工局介入調查幫忙

公司應該是以十一條第四項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來進行資遣

你原單位有要裁撤, 公司也徵求你意見是否回總公司上班, 也安排你面試去分店(雖然沒有面試完成), 條件上, 其實都已經滿足十一條第四項的要求,

部門裁撤 =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
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 安排去總公司你不要, 所以無適當工作

你有機會申訴的部份個人意見是針對 [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 原則上, 公司需要幫你在公司內部尋找其他適合職務. 你拒絕總公司那邊的職缺後, 又安排分店職缺進行面談. 你可以申訴資方是得知你懷孕事實之後, 公司取消了跟分店的面試機會(未能協助找尋適當工作安置), 有懷孕歧視之事實

要想辦法證明資方在得知你懷孕後, 就不讓你進行分店面試的事實. 包含
1. 你原本預計跟分店主管的面試書面資訊
2. 你請假, 安胎假的文件
3. 你後續與人事單位聯繫的後續面試的聯絡文件, 包含人事的推託回覆. 可能的話, 請同事確認一下該主管是否真的請假, 或有事.

不過你也要想, 當申訴公司後, 就是雙方撕破臉的時候, 你希望得到是? 跟分店主管面試的機會? 你如何確認你跟分電主管面試後, 就一定會獲得這個工作? 分店主管大可跟你面試, 然後說你不適用, 到時候公司還是可一規定資遣你. 這個你要想清楚在申訴.










Loz0217 wrote:
原本9初被告知此部...(恕刪)

只能說,恐嚇你是人資的責任所在
反正你也沒什麼其它東西好失去的
就給它申訴下去啊
這也不是說你一定會贏
只是說,懷孕要再找工作,有相當的困難,就拼拼看能不能留住工作
但申訴了,就一定是黑名單,就算留住工作,我看生完也可以辭了

但必須說,原單位裁減是事實,就這一點對公司來說,是非常站得住腳的
公司也做了相關的面試,你無法在訂定的時間參加面試也是事實,公司並沒有義務為你保留機會
這跟你懷不懷孕,一點關係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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