卍南無阿彌陀佛卍 wrote:
資方不是都有照勞基...(恕刪)
勞基法是最低的標準...但它不等於合理兩者不是等號
所以有很多公司與行業跟職務並不是全盤照勞基法走
有部份會另立約定高於勞基法這最低通則標準
高於部份若雙方都接收那就是"合理"
就如多數公司多出高於最低薪資讓人升等升職去做管理等
或根本就拿高於法規最低薪資去請人工作
因此你拿最低勞基法就等於合理說其實是不妥的
確實依勞基法但沒人要去做的工作那怎樣你都不能說它是"合理"
因為交易契約根本就沒人成立
而一個不存在的事物本質上根本就不合乎任何道理可言
而針對題目你問合不合理則先要看你想問的是依誰的理
你個人很明顯是主張依勞基法就合理或是要依你的理
但上述已說明要高於勞基法外"雙方都接受"那才是"合理"
因為私人契約在不違背法律原則下兩造同意就成立
那自然較適用合理的標準就是...
雙方都同意就合理有一方不同意就不合理
其他非相關人等沒有什麼道理去主張他們誰合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