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63442 wrote:修法之前應該全方位考量,月薪族多了假及加班費修法立意甚好。然而政府有想到辛苦打工及兼差領時薪的勞工嗎?多了假等於縮了時數,需加班老闆再多請一個兼差的就好了,加班連想都別想,這些當官的有替百性想到嗎?逼這些人要多兼差嗎?還是走上街頭? 我很好奇,新法還沒實施,你怎麼知道老闆不願意付加班費,就算是時薪員工,多請一個人的支出絕對超過付加班費的支出。老實說多請一個人並不是壞事,你多了休假還想多賺錢,你也可以去另一家公司打工
我們公司上週要大家把106年的假含特休全部排好,講明要休特,從獎金扣回來,特休不休的,發特休沒休完的錢,然後從獎金扣一樣多回來.聽老闆跟幾個大主管說,要加薪,就證明你有那個能力幫公司多賺錢.公司不會因為政府立個法就增加福利,要加薪,請靠自己.能怎麼辦?完全合法阿.走?跳槽?問題是現在這間公司待遇在同行算很高了,一半的同行是沒獎金的.
Kimox4 wrote:請先確認你要加班費還是要休息.原本沒修的制不見你出來罵, 修改成較好的制度反而您出來罵.而且還沒發生的事情並不一定會發生, 不是這樣帶風向的.還有, 加班費領得愈多代表您的能力....?正解還是努力提高個人的薪資, 不要本末倒置了 說的好!!!很多人都是因反對而反對壓根沒想過想辦法提高自己競爭能力想辦法提高本薪這種人最可悲
MARJORANA wrote:我公司也因一例一休而...(恕刪) 以我們公司而言,如果現在條例過了,就限制加班,代表跟本非必要性加班,我看過有人加班一天,有半天多跑去睡覺的,如果是產線不加班趕不出量,我相信老闆還是會讓你加班,多付一點點錢,跟貨出不出來,老闆會衡量的,就不知道大大是加怎樣的班了?
TAMAMA_TAIPEI wrote:一例一休都玩不起了還想周休二日早說了,一些靠加班賺錢的工作根本不想多休假底薪兩萬初,靠加班可以賺到四萬多以上老闆的立場,多給些加班費能賺更多錢又何妨?硬要齊頭式平等向周休二日看齊,結果就是產業界為了配合政策搞得勞資雙方兩敗俱傷 這不是勞團要的嗎?勞團居然想要二例,一休還可以加班,二例完全不能加班.例假日【不能要求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