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zibin wrote:吵那麼多,我還沒在...(恕刪) 別笨了好不好那樣的工時有幾個會同意.變動工時也要勞方同意亂變動是可以告公司的 每變動一次都要勞方同意(勞動契約)除非走時薪制(時薪要一點) 工作較簡單又不會太難的可以那樣學日本派遣打工就給顧主挑人.工作自已投要去公司排班.這樣不就搞定了當然超過8小時加班費也算明確告知.
改成論件計酬不就好了,我們公司在很早之前,就強迫從月薪改成論件計酬,之後的周休二日、一例一休,都跟我們沒關係,就連加班費也跟我們沒關係,也沒最低薪資,我還真不知道,論件計酬在勞基法裡面,除了基本勞健保,還有什麼保障?或是法規可循?
mac995 wrote:別笨了好不好那樣的...(恕刪) 亂變動去申告,不一定會成功,敝人就曾申告過,居住地方與工作地方不同縣市,去居住縣市申告,說要去工作縣市申告,會幫我轉過去,之後.....石頭丟大海過不久,還給我寄意見調查表,叫我填滿意度 就算真去查,我不是第一個申告的,老闆後台很硬,老闆還是過得逍遙自在
大概20K吧勞健保 +全勤 你壓在全部25K 實領19K?嘿嘿 你想的美 工廠周休27K都很難請到人了司機的話 比較簡單有人請假 你自己慢慢幹機器不關? 一個請早上一個請晚上 你自己做24H不要給我睡覺
shuangyi wrote:改成論件計酬不就好...(恕刪) 沒錯...就是外包出去..論件計酬....一般有雇主的勞工就變相成為職業勞工..就像你請裝潢師傅一樣...可悲的是薪水比裝潢師傅低了好多..而且..勞健保還得自行去工會繳交(要繳交6成)然後公司省下勞健保之外..就業保險也省下..其他三節禮金..年終..全部都省下...而且不用在去管..做滿半年就要給特休的規定....沒辦法...這次的勞基法修正.本身就是換湯不換藥...讓雇主可以更變本加厲的去壓榨勞工而且還給企業主一個大漲物價的價口...就看從宣布修法三讀通過開始...台灣物價會漲成怎樣了..勞工..永遠都是受害者...
想解決加班費的問題真的很簡單就多請一個人把加班時數吃掉人機比提高,人員打散員工賺不到加班費獎金多一人分工作負擔增加還砍你7天國定假日只給你年資5年以上多1天特休假明年應該一堆人會暴動公司支出增加員工薪水減少雖然工作機會增加,但卻到處缺工這一切都是因為修法只修一半硬要砍7天國假,補償勞工硬修出加班費倍增造成一堆問題如果一開始就修到好,陣痛期過就沒事了但現在是只開頭,未來年年修,陣痛年年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