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p wrote:
政府規定的福利,只有大公司跟公家單位給得起!
現實就是這樣,樓主你們都知道公司只有一個內勤,還一請假請這麼久,復職一個月後還要繼續請,這種情況只有兩種,要嘛一是專長不可或缺,吃定公司一定得用妳;二是太年輕,没想太多,以為政府的法律就是保障.............現在很明顯情況不是第一種,那在社會混久的都知道下場會怎樣...
對公司來說,只有一個內勤,更顯得他工作的必要(注意:是此項工作存在的必要性,而不是樓主夫人的必要性)既然公司另請一個會計了,樓主老婆的存在就沒必要了,當初公司没在請假時直接叫貴夫人回家吃自己,一是因為這樣會違反法令,所以他一定要找理由,二是可能新人還不上手,現在新人上手了,公司的盤算可想而知,當然貴夫人可以繼續依法去跟公司爭取,只是,真的就像上面講的...政府規定的福利,只有大公司跟公家單位給得起!就算到新公司,如果一錄取就要請4個月育嬰假,大概又會碰到同樣的事
像現在一例一休實施後,有些超商加盟主直接收攤不幹了,員工直接失業,政府訂了法律,才剛實施,一堆物價、服務馬上喊漲,大家真的享受到好處了嗎?勞動部長新聞上說:有些企業會有用人壓力,增加約聘僱人員,這樣也是好事。沒有正職,一堆約聘雇...........真的好嗎?
台灣勞工的辛酸:政府規定的福利,要自己去評估公司給不給得起,硬要要不到,不是隱忍就是換工作,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現實面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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