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還是回歸市場機制而平衡,
老闆成本增加,
一個是自己吸收,
或是壓低員工薪水,
或是減少人力,
或是轉嫁客戶,
每個行業都會不同,
壓低員工薪水,或減少人力,
都可能造成員工出走,
轉嫁客戶或消費者可能購買量就會降低,
自己吸收老闆可能倒閉或是出走國外,
這樣或許可以淘汰競爭力不佳的廠商,
但也會增加失業的人,
員工增加休息時間,
或許可以減少職業病的醫療支出,
這種影響是非常複雜,
工商界批「勞資民眾3輸」,
工商界只有最好維持現狀才不批吧!
最好最低薪資倒退工商界一定拍拍手,
問題是勞方會不滿,
勞方要2例休,
工商界也跳腳,
一例一休兩邊都不滿意不就是最滿意的方式,
不然有什麼是兩方都滿意的不知道有沒有人有答案?
反正這是選票鈔票的拉鋸戰,
一段時間平衡後就知道了,
下次選舉就知道了,
有沒有人趁火打劫就知道了.
既然要學就學全套,
星期天商店不開業?
不准商店7*24小時營業?
百貨公司 19:00 關?
工廠24小時作業也停掉 (不知輪班傷身體更嚴重嗎?)
下次颱風來,就就請電信,電力,自來水公司的人周日不要出勤?不要搶修?
況且根本不是 休假 問題,而是多出的工時,資方有沒有照實給加班費.而是汙掉了?
重點在於要加強勞檢.
修改後的勞基法 只規定每工作七天必須休假一天
這一天假並沒有說是禮拜天!!! 關禮拜天什麼事?
廠商可以休周一 ,周二 ,周四 為啥一堆人硬扯週日.
百貨公司19:00關門? 這跟19:00有啥關係
服務業若工時長本來就該分早晚班
或超過8小時就給加班費
百貨業若不肯分早晚班 不肯給加班費
那提早打烊是應該的.
24小時便利超商 本來就有分早晚大夜班
這又關一例一休啥事
怎麼政府用他的公權力強制介入
好讓一些無良血汗廠商 可以乖乖守法
卻被曲解成亂七八糟
對於原本就週休二日的廠商 根本就沒有影響
對於有分早晚班 排班月休八天的服務業 也沒有影響
會出來哀的都是那些 血汗廠商
跟一些被莫名其妙慫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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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沒錯 多出的工時 資方有沒有確實給加班費
這才是重點 這次修改法條 就是要把這問題解決
如果資方還是不給 政府也是不管 繼續血汗
那就算幾例幾休都是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