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wk99leo wrote:
不可否認樓主說得有...(恕刪)
當員工不如自己創業, 學歷再好、資歷再好都比不上一個「親」字, 像前公司請了個董事長特助, 整天不見人影(聽說去讀書進修, 常常出國玩), 薪水一個月超過6萬, 一星期只來公司二天, 就關在董事長室旁一個小辦公室, 看自己的書! 後來才知, 原來她是董事長的女兒!!
所以勞保如果沒有卡上限, 以後年金絕對不是你領, 而是這幫人領光, 高薪是他們, 裁員卻是一般員工!!
longcent wrote:
你的論點讓我想到賽局理論
勞工們彼此合作,堅不屈就低薪,可為勞工全體帶來最佳利益(起薪就是高薪,不靠加班費領的就比現在多),但在無法溝通的情況下,因為出賣其他勞工可為自己帶來利益(先有工作就有收入-雖然可能只有基本工資),也因為其他勞工把自己的工作機會先搶走可為他帶來利益,因此彼此出賣雖違反最佳共同利益,反而是自己最大利益所在。...(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