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unyiu wrote:這個競業條款有什麼...(恕刪) 感謝您的回應。所以我現在的公司,把這條拿掉啦!一份文件落落長,沒意義或無效的就不列入了,也減省任職的員工看到眼花還產生一堆疑慮要人資部門各別處理
ForaReason wrote:而在人事單位被授予的職責上,就是不交資料、你不用來了,這種唯一處理方式...(恕刪) 這人事單位的權力也太大了!你朋友是空降的,應該是搶了內部某些人的升遷機會,他們找到機會,就把你朋友搞掉了!既然「從沒有這樣過」,表示他們以前也沒因為第一天不交資料就把人解雇,我懷疑這是欺上瞞下做的決定。我是建議你朋友,再跟錄取她的主管連絡一下,把「誤會」解釋清楚,至少確定解雇的決定有經過高層同意,免得下面的人隨便說一句你不用來了!就乖乖的不去上班!
ForaReason wrote:感謝您的回應。有的...(恕刪) 應該是說說話的技巧吧朋友之前去一家創投型的公司因為牽涉到技術層面被要求簽競業禁止條款我就跟他講,你只需要很客氣地提醒人資說這份競業禁止條款他一定會簽但身為公司的一份子為了公司好必須先講明權利義務不對等的合約,簽了等於沒簽,這真的是公司要的嗎?公司真的授權你讓我簽一份無效的合約嗎這會不會造成你的業務過失啊後面人資就沒讓他簽了,因為隨便找個律師問一問都知道不對等的競業禁止條款簽了也沒用,反而落人口實
老實話說作為一個公司的主管最基本的要求就是百分百服從遵守上面的命令結果報到的第一天 公司給你第一個命令你就質疑請你回家是理所當然的當然你可以有質疑的自由公司也有請你回家的權利違反勞基法?說真的啦就連半公家單位都在違反勞基法何況是一般民營企業想作主管就先作好可以百分百配合公司命令的心理準備老闆不是花大錢來聽你說no的
ForaReason wrote:感謝您的回應。所以我現在的公司,把這條拿掉啦!一份文件落落長,沒意義或無效的就不列入了,也減省任職的員工看到眼花還產生一堆疑慮要人資部門各別處理 所以,您之前知不知道競業條款是沒有意義的?如果您知道,那我會懷疑您在前面拿競業條款出來講的動機。是我頭腦簡單吧,拿一個已經知道沒用的東西出來鞭,除了想要誤導些什麼外,我簡單的頭腦想不到任何原因。
Tom_Deng wrote:應該是說說話的技巧...(恕刪) 感謝您的分享!真是非常實用的說話技巧~有時礙於新人,總是顧慮不好多說什麼。這次的這位朋友,剛畢業就到公司來,是我手把手親自帶著幾年,公司就算內勤也是要排班,比如這週是日班,隔一、兩週就輪夜班,較為傷害身體健康,之後她家裡希望她能做正常上下班的工作而離職。離職時除了幫她寫推薦信,也會提醒她面試該注意的事項,如今她累積夠多的經驗,也應徵到一個中階主管職,非常鼓勵也為她高興職涯得以邁進一步,只可惜卡關在報到第一天,才會一直找我討論當下其實她有想資料交一交就算了,免得剛進公司就鬧不愉快、以後難做。而我也在思考,對於給予這樣的建議是對是錯,畢竟,我又不能負責她家裡的開支,當她花去一個月面試闖關,又婉拒其他工作後,一切都得重新再找……而她後來找的工作方向,已經不是我所熟悉的領域……其他都幫不上忙了,只能上網詢問看看,是否現在的資方都還是蠻多一面倒的單向只要求員工,卻不肯給員工明確的保障~
yoyo0719 wrote:老實話說作為一個公...(恕刪) 感謝您的回應。面試主管給予朋友的職務指令是,請妳來協助修正補強公司的不足、帶入新的活力,這是一個需要創意的部門,不要讓我覺得妳跟老鳥一樣鈍鈍都不動、有什麼想法都要提出來討論……我想,也是她積極主動的個性,讓面試主管最後選擇任用她吧!於是,朋友才會非常高興的跟我分享,終於找到一個願意敞開胸襟的本土企業(其他很多工作都要常出差到外地,家裡需要她在的時間也是她考量的點)。從面試幾輪下來,她對這份工作的期望也很高,沒有預期在面試主管出差、第一天報到就被請回家~或許Say Yes or No都要拿捏,甚至提出問題時也要思考,公司看似開放,其實還是落差很大……的情況吧!
jiunyiu wrote:所以,您之前知不知...(恕刪) 感謝您的回應。舉例是因為有些公司的文件上仍有這一條,儘管已失效力卻還是列在那裡,有些不清楚法規已更進的朋友,仍會就這一條來問我這個文件到底能不能簽、會顧慮之後若要換工作怎麼辦……我想既是交流討論,還是可以提出來聊聊的。就事情本身討論,並沒有要戰或要鞭什麼喲!再次感謝您這麼晚還回應~我也從中獲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