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allen wrote:
這三點跟工作能...(恕刪)
關於加班這種事,
有時候不是能力問題,
而且企業風氣問題。
明明要下班了,
卻突然要求追加工作,
馬上要看到結果,
請問能不加班嗎?
還是跟老闆說下班時間到了?
老闆難道不知道下班時間?
再來就是常常配合加班,
結果老闆拿翹,一直加工作,
擺明要你天天加班來完成他的需求。
最糟糕的是,這一切都沒有加班費,
責任制無限擴張到,
必須提早上班、延後下班,
工時每天10~12小時,
休假還必須彈性配合免費來上班,
這就是我在一些公司所看到的文化。
若要算時薪制,恐怕大家薪水會翻倍,
但是實際上都是在配合免費付出,
真要用工時去算,比打工族22k還不如,
很多主管有莫名的責任心(奴性),
身體都搞爛了、甚至住院開刀了,
都還沒修養三個月,三天就來上班了,
薪水是有多高值得這樣?
根本不到四萬,換算時薪低於百元,
還教育下屬,這是一種工作的「態度」,
做完分內事按照時間下班,只會被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