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管理員協助刪文

是否不適任這項工作..有讓老闆覺得不適任...那就不得而知
ShanJK wrote:
這間公司剛應徵上後,...(恕刪)

ShanJK wrote:
您猜的也差不多,會...(恕刪)

資料準備好去勞動局申訴就好
如果確認公司有違法
可以上法院打非法解雇+確認僱傭關係
其他說法不必在意,法規怎麼訂就怎麼走
ShanJK wrote:
這間公司剛應徵上後...(恕刪)


我怎麼好像大約幾個月前看到劇情類似的文章
不過身分是對調的,發文的是老闆,內容大體是一個女職員一上工就說她懷孕了。
接著開始無敵擺爛,我是孕婦我超大,我有肚子我超強,把公司搞得七葷八素的...


peggydoggy wrote:
好處?可以安心待產啊...(恕刪)
.

a24976440 wrote:
妳老公是對的
如果我...(恕刪)


感謝兩位的支持,也還好身邊有支持我的朋友,我想申訴只是想吐一口鳥氣,而且100%這間公司也不會倒,因為老闆都自吹自擂說不缺錢了,也有一切算了把的想法,看老公的想法再做決定了。

leedashone wrote:
很遺憾。但公司解雇...(恕刪)


請不要誤導

公司要資遣(資遣是要給錢的,開除不用),資遣員工根本不是什麼不需要理由這回事

勞基法有很明確規定企業資遣員工的必要條件。只有符合條件才能資遣員工

而資遣員工唯一能歸咎於員工的,只有一條,就是所謂的"不適任"

樓主的情況我不評論(因為我覺得樓主的確不太適任)

但不適任並不是雇主單方面自我主張就算的,勞工有絕對的權利提出抗辯

問題在大部份的勞工有拿到應拿的錢,就鼻子摸摸找下份工作去了,很少會跟雇主去爭取不適任的正當性

但不代表法律沒賦與勞工救濟的管道

如果公司要以不適任為由資遣員工,

員工可以 1. 默默接受

2. 提出抗辯

走2的話,員工自己就要提出並沒有不適任的證據,相對雇主也必須提出證據。通常這會在法院才會有裁決

實務上有打到民事庭主張違法資遣勝訴的案例,雇傭關係確定,雇主必須支付從違法資遣到判決日中間的所有薪資(訴訟一年多,付了百來萬),然後該員工可以回公司繼續工作。 這就是法律賦與勞工的救濟管道

你可以說很少人會走到訴訟來爭取他的權利,但不能說公司解雇員工不需理由。


樓主如果認為妳並沒有不適任的問題,也可以提出勞資爭議,但走到最後必須是證據來說話。並不是妳覺得怎樣就怎樣

但我會說,現在性平法是企業最害怕的地雷,尤其是女性懷孕、生產、育嬰相關議題,大部份公司都會很小心處理。在勞工局跟法院,會非常偏坦勞工方。所以很少公司敢在女性員工懷孕、分娩跟育嬰期間砍人。除非雇主有十足的證據跟把握。 我不鼓勵妳走向訴訟,但請知道妳有這個手段可以使用。
對啊,你有證照,雖然有可能只是藉口,但另一方面事實如就你所說的,你根本不成戰力
你只是在拿懷孕當擋劍牌而且,要尋求大家同情

你再否認也沒用,事實大家看在眼裡,你有解決方法但你不做
你缺錢,你可以不要懷孕,選擇工作
不缺錢,你可以選擇不工作,快樂做媽媽

或著你可以大聲說我就是強,我懷孕了但我依然可以和正常人一樣工作
不要把我當孕婦看,大家一定對你豎起姆指



生了小孩,你對小孩就有義務
上職場工作了,你對老闆就有達成任務的義務
現在你兩個都選,那表示你有相當的覺悟了,就不要再喊孕婦就該死活該倒霉,應該被老闆資遣
公司的部分固然不好,但你要檢討的部分也很大



不要以為喊"窮人沒權利吃飯嗎?"就可以到別人店裡吃飯不付錢
大家都有權利吃飯,但是要付錢

大家都有權剩生小孩,但不代表工作上人家就要讓你
你的經濟是你家的事,任何人都應該準備好你的經濟後才來生小孩

就像你去吃飯要付錢一樣天經地義

ShanJK wrote:
這間公司剛應徵上後...(恕刪)

不要找這種"家庭企業小公司",既沒福利又沒保障.
雖然很馬後炮,可是你為什麼不等做滿試用期後才說?
又或者肚子更大了再說?被解雇是非常剛好的
不要說不能因懷孕解雇勞工
如果你是老闆今天剛來的新人跟你說她懷孕,再過沒多久要請產假了
你會把工作空著兩個月放爛還是再請別人?
更別說產後有可能因帶小孩無法專心工作或辭職

很現實的問題,站在老闆立場想妳就覺得合理
除非是佛心老闆不然工作還有人能代理
全台八九成老闆都會想盡辦法開除妳
不適任工作就是非常方便的解僱理由
妳申訴也沒用,之前我公司就有過案例
你能力有問題, 不適任

跟你懷孕沒啥關係
像我就不會講這種事

台灣人十個有九個吃不飽餓不死

你要吃到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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