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2/11 正式離職過年期間薪水照常算嗎?

樓主這問題真是問得太好了,我最近也想離職,對我來說過年那幾天是否有薪影響還蠻大的,我是未滿3個月,沒預告的問題,看大部分的回覆應該是要給的,樓主已經算仁至義盡了,加班費還是要爭取一下啦,祝你下一份工作可以順心點

youandyw wrote:
我20天前提離職,也就是約定2/11當天正式離職,那我過年期間算有薪假嗎? 我是領月薪
然後老闆在群組發訊息,如下:
2/4~2/10這週有五天假日與兩天週休,同事皆應整週休假,故除值班日之外都是放假(值班日依規定另加發整日薪水),請各位同仁依班表準時上班


我不會像其他人這樣酸你沒道德,離職天經地義,
我只想問,引言文字哪裏看不懂?
今天是2/13,照理說一切已塵埃落定,樓主是否更新一下現況呢?

pwwang wrote:
我不會像其他人這樣酸...(恕刪)


不怕一萬,只怕萬一,所以提早問是確保我自身的權益,

沒問有些老闆就當作默認,有問至少可以知道後續的處自作為。

xx5244 wrote:
樓主這問題真是問得太...(恕刪)


真的要加班費,那老闆可會傷透腦筋,

因為他是責任制,問題是又沒打卡,不過有所謂的線上工作日報,

可虛報可少報,看員工自由心證,

因為是在家上班,偶爾要去單位駐點,基本上就是

一周至少上滿42小時(沒加班費),

公司對員工的說法是在家上班,省去交通費拿來貼補公司

(當然我個人非常不能接受),等於把加班不給薪合理化,

公司說得加班才算加班,例如客戶要求某日非得要到場,

那種才能算加班費(老闆同意才能哦)

至於三個月,如果你是領月薪,理論上應該是跟著退勞保一起,

沒退之前,領月薪就是算你在在職,就要依法給予月薪折算離職日之薪水

getyou wrote:
今天是2/13,照理...(恕刪)


2/11 老闆找我喝咖啡,

老闆知道我離職想法,也期望未來能跟我合作(所謂的賺外快),

我是可以接受,但是就是以老闆對老闆方式去談Case,

不合我可以選擇不接,

至於過年到離職這段薪水,老闆當日表明會算到2/11

所以就是會給予我,

但是我還沒特別問老闆有關"特休假部分"

因為我是2017/1月底左右到職,

老闆一進去就表明第一年到職立即給予7天特休,

而到今年離職時,我已累積10天特休假,

我上網去查一下有分兩種計算方式,

但我不是很懂所謂的"特休折現"

是我10天就是算10天薪水給我,還是10天還要攤比例給予?

這點也是我目前不明白的


88662347 wrote:
基本上離職當月會以...(恕刪)


請問基本上是以什麼為基本的基本上?
沒差啦領多少很快就知道了
就有同事在上班最後一天還跟大家超麻吉還歡送會,結果第二天到公司拿東西當完全不認識的樣子
鋼筆文青 wrote:



請問基本上是以...(恕刪)


勞基法?!

youandyw wrote:
不怕一萬,只怕萬一,所以提早問是確保我自身的權益,
沒問有些老闆就當作默認,有問至少可以知道後續的處自作為。


好吧,看來樓主年輕,勞動法令不熟,
我直接跟你解釋公告在說什麼,

它說的很簡單,過年是放假,除了值班人員上班有「加發」加班費以外,
非值班人員不要給我進來公司。

它沒說放假不給薪

那為什麼要提醒非值班人員不要進來公司,
因為你進來的話,也打了卡,老闆不承認,員工檢舉老闆穩輸,
所以老闆告知員工我已經公告了過年公司除了值班人員外,
其他人我都不需要,你混進來偷打卡也要不到加班費。

也就是這個公告告訴員工
1.非值班人員不要進來公司
2.值班人員也不要覺得過年上班很難過,公司會依法發加班費給你

所以,這公告從來沒有說放假不給薪,
至於你會覺得公司可能不會給薪,
這當然牽涉你們之間互信的問題,
看來你們勞資雙方互信基礎很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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