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y4343 wrote:
採用勞基法84-1...(恕刪)


大推這篇

以84-1條來講

若以12小時來算 也就是月休10天至少要29453 月休8天至少要31763

只要低於這薪水都算是違法啦 然後別說要算中間休息時間了幹 要真的有脫下保全制服離開崗位1小時才算是有中間休息

所以基本上都是12小計 沒有那種11小時的 別被保全公司唬了 若他們跟勞工局說有中間休息 你可以提出證據打臉保全公司

另外巴哈的職業甘苦談的保全串看看就好

那邊一堆人只為了爽點不去理會領多少薪資也沒在意法條

之前跟他們辯薪水還說我是來鬧的

說什麼保全要到合法薪水 只有總幹事之類的才有可能!!!??? 放屁!!!!!!只是你自己不爭取而已

看了他媽的超不爽 還有人叫我別在意那幾千塊反正只要有爽點就要滿足了 一整個無言

真心覺得 如果保全連自己的權益都不在意 還要要求別人看得起保全你嗎
認識一些保全朋友,說明內部流動率大,公司很喜歡請一些負債的,無法加勞保的,導致薪資普遍不高,而他們也沒勞保保障
應徵保全行業只能貨比三家不吃虧!

之前我做過保全行業(民國99年)
那時候都是時薪制度
1小時130元X12=1560元
1560元X22天=34320元(這是實拿金額)
不過..扣除每個月伙食..大概剩下26,000左右了!
----------------------------------------
依照現在高雄的各大保全.最基層員工薪資都有25,000-32,000左右!
如真的想做保全行業,就要犧牲娛樂時間,畢竟下班/放假=補眠+補眠+補眠。
而且保全行業福利非常少.更不可能會給予連續排休的
ccy4343 wrote:
勞基法84-1條授權...(恕刪)</blockquote
神魔亂舞 wrote:
結果你真的有去檢舉嗎...(恕刪)


是你該得的勞動所得,就要去爭取,不然提告勞工局
因為01也有人當保全領到45000全月無休其實也違反勞基法
coffeesteakxboxone wrote:
是你該得的勞動所得,...(恕刪)

說我吧.....唉~~~這個月第31天上班中....................
Jason 0905436170
別作保全,那沒未來........
您說聽說,是聽誰說呢?每家公司的制度都不太依樣,不可能A公司有加薪,B公司也跟進
jeffwalk wrote:
別作保全,那沒未來....(恕刪)

當人年紀到了,工作不好找。
保全也是圖份溫飽。
沒什麼不好。
這種只要能呼吸 手腳健全的人都能勝任的工作!其實薪資沒什麼好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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