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畢竟緩不濟急,因為就算老闆被查未幫妳加保屬實,妳的失業補助也是不能請領.
"就業保險法第38條第1項規定:「投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者,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前一日或勞工離職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十倍罰鍰。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並應由投保單位依本法規定之給付標準賠償之。」
雇主如果沒有幫勞工投保就業保險,勞工雖然無法向勞保局領取失業給付,但勞工可向雇主請求賠償,在正常投保情況下所能領取到的金額,雇主均應負責賠償。且勞保局可處以雇主應繳保費之十倍罰鍰。"
妳的損失變成要全由老闆來賠償,如果老闆不願賠償又得打官司要,這官司一打也得花好幾個月甚至年,對於妳目前的窘境真的來不及幫上.
我看已經有人建議妳找社會局協助,我這邊再錦上添花建議妳可以找家扶基金會協助,參考以下網址,
家扶基金會申請協助
先讓小朋友有更好的幫助,剩下的再慢慢想辦法.
minababy520 wrote:
(不要炮我不要酸我,(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