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lain wrote:
雙飛大不乖乖當投機客幹麻跑來湊一腳
上個月當陸軍被炸光光了

kinagers wrote:
小職的到職日是去年的10/4 , 今年的年終獎金有按照實際上班日數比例分發給我(雖然不多)
過完年後二月公司又再追加了一筆獎金 ,名目是"中秋節三節獎金" .(1個月,提前支付的意義)
今年9月中秋則撥發0.5個月的獎金 (人事稱此獎金為年終)
人事對此項會議記錄的解釋是如果我在年前離職是要繳回.(公司規定:未在職達年尾撥發日不得領年終)
我是覺得
如果公司要追討
可以就 "公司規定:未在職達年尾撥發日不得領年終"
這點提出異議
要求按比例發放(也包含年尾的年終)
按名目看
有點混亂
年終撥款日如果是隔年中秋, 也就是足足拖了9個月
而中秋節獎金是在隔年二月發放, 也是拖了半年
因此
"未在職達年尾撥發日不得領年終"這條規定
不管如何
都至少凹了勞方半年年資
==
還是公司其實是大好人
不是凹半年 反而是提早發?

年終在中秋九月就先發
而過年二月就先發中秋獎金?
哇咧 搞不清楚==
年終領款日? 還是 年尾領款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