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z1114 wrote:
希望檢舉以及賠償外加離職潮 能給公司一個重傷害
另外同時也在討論 離職後幾個 一起開同樣的公司
把公司今年到期合約 一口氣全部拿走(約50個合約)
我們都沒有在公司簽任何競業條款
以及保密相關合約 都沒有
我們的最大目標就是 讓公司無法營運~收起來...(恕刪)
你搞得我好煩啊,你們到底是要把公司搞倒還是給公司一個教訓啊?
固然公司無良,但是你們幾個我個人覺得也好不到那裡去
公司沒有勞健保只是你們搞公司的陷阱跟手段而已
最終目標不過是要吃公司這塊餅罷了
不過小心,有時候每行都有每行的規矩
名聲也很重要
況且,你們這幾個今天可以把老闆搞倒
那改天,公司作起來了,利潤多了,某個人想獨吞了
會不會也挖個陷阱給股東跳
就算你沒有這個心,難保其他人不會有這個心
與狼共舞是很危險的
但老闆給你1200,一個月30000已經比22k還好了
你要保可以,但一分錢一分貨,你要保高薪,老闆就是從你的薪水扣啊
這個不用想也知道,老闆已經很好了,政府那麼省下的錢完全進你的口袋
並不是說省起來放進自己的口袋
如果老闆說一天1000,幫你保2xxx的勞保你要嗎??
不要嘛!一樣的道理~~~
難怪現在都要用低薪請人,就是怕遇到版主這麼會算的
我也算是半個負責人,原本認為現在的老闆22k請員工真的很低~~
不過看了版主後,我發覺負責人沒用低薪請員工就是老闆的不是了
你愛算,老闆更愛算,現在只能說好心不一定有好報
當初老闆就不應該用那麼高薪在請員工,應該用25k甚至22k請員工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