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ba wrote:
堅持他必須出國見見世面.
他說他去阿拉斯加殺鮭魚只花十周賺到一萬美元.
台灣人不能說不努力,努力到幾乎病態的程度.
這樣還拿不到42k,套句電影的台詞"這是甚麼情況?"
作為一個國民,只要有全職的工作,月領42k,是做人的基本尊嚴.
老闆給不了那麼多,政府應該補足 42k....(恕刪)
上捕蟹船賺更多,去看看就知道這種錢不好賺。
去外國看看是好事,但是扯到錢就很奇怪了,美國上船捕魚對自己有什麼幫助? 你兒子是什麼系畢業的? 怎麼眼光這麼短,不做長期考慮?
市場經濟就是這樣,拿不到42K,是因為在市場經濟下,請這個員工不用花到42K。因此,有些人一個月值420K,有些人值42K,也有些人只值4.2K。
要政府補足是異想天開,不是理性的訴求。

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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