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一周工作40小時以上,就應該至少月領42k

樓主,
你確定42K就夠?
怎麼不胃口大一點,直上月領1000K?
企業給不起的,政府直接補貼!
套句樓主的講法,
錢不夠的部分,政府自己想辦法??

提出想法很容易,
提出有用的想法則是很難啊。
我是認為與其要這樣搞
還不如請政府"嚴格"執行勞基法
並且禁止高薪低報的行為
再逐步提高基本工資

光是這樣~就夠一般中小企業玩了

jobba wrote:

堅持他必須出國見見世面.

他說他去阿拉斯加殺鮭魚只花十周賺到一萬美元.

台灣人不能說不努力,努力到幾乎病態的程度.

這樣還拿不到42k,套句電影的台詞"這是甚麼情況?"

作為一個國民,只要有全職的工作,月領42k,是做人的基本尊嚴.

老闆給不了那麼多,政府應該補足 42k....(恕刪)


上捕蟹船賺更多,去看看就知道這種錢不好賺。

去外國看看是好事,但是扯到錢就很奇怪了,美國上船捕魚對自己有什麼幫助? 你兒子是什麼系畢業的? 怎麼眼光這麼短,不做長期考慮?

市場經濟就是這樣,拿不到42K,是因為在市場經濟下,請這個員工不用花到42K。因此,有些人一個月值420K,有些人值42K,也有些人只值4.2K。

要政府補足是異想天開,不是理性的訴求。

其實限制有工作者42K是沒問題的

很多國家都有保障正式員工的方式與條款

但是副作用就是,會有更多人找不到正式工作只能失業領救濟金或是選擇萬年約聘

hca17 wrote:
算了吧只要政府嚴格執...(恕刪)


當然可以這樣玩
接下來你就可以看到更多無良老闆本來在台灣還有利可圖的
這樣一搞
就更有動力移到國外了

然後實施勞動基準法擠出來的職缺
瞬間消失

我想這個就是你想要的吧

小憂鬱 wrote:
恩...你確定嗎?北...(恕刪)


你確定你要繳60%的稅嗎?
不然你也可以移民到那邊
不要在台灣繼續當魯蛇了

brianlin64 wrote:
~to 版主jobb...(恕刪)


+1

js740419 wrote:
當然可以這樣玩
接下來你就可以看到更多無良老闆本來在台灣還有利可圖的
這樣一搞
就更有動力移到國外了

然後實施勞動基準法擠出來的職缺
瞬間消失

我想這個就是你想要的吧

無良老闆留在台灣用台灣的資源壓榨員工為何要留?
移到國外能活就活,地點選不好水電不穩員工砸廠也是應該的
政府的錢不是納稅人繳納的嗎?
你只領22k,政府補你20k,那就代表有人要多繳20k的稅
嗯,你自己願意每月多繳20k的稅給政府,讓政府發20k給我嗎?
煉肖為
政府補足?稅金從哪裡來?
1. 政府印鈔票:後果,通貨膨脹,貨幣貶值,結果只有手上有不動產、黃金、藝術品或外幣存款等奢侈品的人不受通貨膨脹的影響,苦到的還是老百姓!
2. 政府增加課稅:後果,課稅的目標是老闆或有錢人,公司收一收,直接移民。一般人被課重稅,羊毛出在羊身上,稅收進入政府再出來,中間還不知道被剝幾層。
3. 舉債:那就看看我們的後代有沒有能力還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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