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dulas wrote:我只知道你的標題會讓...(恕刪) 你就拿到勞工處或到水果報去,他們自會幫你去查,保證像梁小花事件一樣變好幾天的頭條新聞,是真的話台新被公平會查也不會太好過,要知道被罰不只是罰款而已,還有日後分行的增設,國外投資和發行新金融商品等都會被限制但重點是真的,
很抱歉 我是來工作的不是來當奴隸的!今天如果是業績達不到來抱怨我想我也做不了多久!但今天一封通知 就要員工每個月多存3000-5000到公司指定的基金!能開心接受的我想真的很奴性!!我接受公司下半年度提高業績目標,但是不接受公司強制分配我的薪資去存入指定基金!!如果什麼都要用奴性來說服自己,我想也只有一輩子當奴!!我不是"奴隸"我是來幫公司賺錢的"人"
金融界很小.如果因為爆料而被貴公司搞掉.要有離開金融界的打算.小弟某同事與主管交惡離職.去其他家面試有碰壁過.因為各銀行主管會打聽.另外標題的最前面加"如果或假設"句子會比較安全.......假設最後真的被查到有此事.公司也不太會有事.頂多公司表示是高層某人自己的意思.處分過某人後.某人過一段時間又會回到高層啦.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待金融界還不懂嗎?如果給我重新選擇.我不會念商.更不想做金融界.......
qweasd987654 wrote:很抱歉 我是來工作的...(恕刪) 我在猜是否貴行要拼年度績效第一名的分行有聽過有些銀行分行為了衝績效 員工自掏腰包過如~拜託大戶辦理大額貸款 利息錢都是分行員工私下掏出來的反正獎金多過掏出來的錢 Z>B 何樂不為!
原po,很肯定跟你說這違反勞基法,不過問題來了,告金管會或是勞工局?金管會在調查過程會全程保護投訴人的個人資料,不會讓公司知道這點我可以跟你保證,因為我也向金管會告過812,負責台新銀行案件的承辦員姓賴只是有個問題,金管會不管勞資糾紛,被認定成勞資糾紛會轉送勞工局處理你的案件很明顯是勞資糾紛勞工局...我在新北市政府當過兵,看過勞工局協調勞資糾紛的情況以你是俗辣怕被公司抓到的要求來看,勞工局不用告了他們在協調是勞工和資方代表(人資和法務)面對面的方式,科員在旁邊做紀錄有的也不太講話,就只是看兩邊在講你覺得人資回公司不會發mail和財管事業群的大Sam報告?最後再跟你說報媒體,我學弟在某個寫經濟新聞的報社工作類似的問題我問過他,他只說這個爆點不夠因為發訊息的當事人一定否認,只憑對話紀錄沒辦法往下追著打而且銀行高層會找報社高層搓湯圓搓掉,搓的過程不得而知我還在812的時候,曾聽同事講過有理專找客戶幫忙吃IPO的量神的是...閉鎖期過的當天有辦法出在不讓客人賠的價格你有這麼挺自己的客戶和這麼神的出場方式可以仿效看你這麼看不開...想保住工作請自己吞用不定期2~2.5倍額度自己抓低點壓低成本,找時間出掉,你是理專多少能抓基金進出場的時間點吧這是比較可行的方法,想脫離請好好念書考公股或國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