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超過勞基法規定擠乳時間30分鐘,要以扣薪方式處理,請問有法規可循嗎?

從來就只看到勞工在講他們的權益受損,卻從沒看過有勞工自己開口講說他的工作沒有符合公司預期。

裝潢工人做錯造成廢料被扣薪他也認為他的權益受損,問題是廢料誰來買單。

從來沒有人想過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別人的權益受損,只看到自己的權益在受損。

違反勞基法要被拿出來檢討,現在就連沒有違反勞基法的也要被拿出來檢討,好像全世界都虧欠你一樣。

isabellew wrote:
櫻樹大應該是在很棒的...(恕刪)


要説多好也沒多好

公司一切依勞基法

我真的難理解

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可以如此理直氣壯的要別人通融

法律是立委大人所制定的

如果不合時宜 不是應該找立委要求修改嗎

如果公司願意給優於勞基法的條件 本就該心存感謝

至於加班可以不給加班費

我覺得這是勞工自己慣出來的

要是大家都不接受這種勞動條件

老闆自然不敢這樣做

我真的不太明白

敢攻擊總統 佔領公署 的這世代 怎麼能容忍低於勞基法的工作

還是都覺得網上罵罵政府 情況就會突然改善
當一個主管,誰是真的摸魚,誰是因為新手,所以不小心多用了20分鐘,難到看不出來,管理若只會看著規定,需要人幹嘛?
直接人員管理通常比較硬性,積效容易計算,間接人員糢糊空間大,這個主管要自己去取捨。
elsachang wrote:最後會演變爲把大量需要女性的職務都外包,...(恕刪)

+1
台灣人就是給你方便當隨便的態度
最後就是大家一起倒楣
資方刁還可以怪老闆扣
連同是勞方的同事都不爽了
那真的是活該...
說真的,CHUSAM大大說的就是目前台灣的現況。

以前公司有給女同事一天生理假,結果後來變化遲到不來公司的理由,

報告經理,XXX她生理病,二個星期後,又生理假,
我問,不是應該每月一次嗎,她回,人家時間不固定.......

一開始一個人這樣,半年後,60%的人都這樣。



chusam wrote:
+1台灣人就是給你方...(恕刪)
公司就是一個江湖

這種情況被投訴

兩邊大概有一方是做人失敗或是有誤會

樓主呢

最好還是聽聽就好

人在江湖除非背景夠硬

不然哪天強出頭被出賣了

還不知為哪椿.....



過來人的經驗,50分鐘實在有些誇張。洗器材是可放到回家或下班後再做的工作
一天上班才多久時間
50分鐘太久了吧

現在的人老是想著自已的權益
也不想想自已付出多少

以自我為中心的員工
我建議自已當老闆(不適合被管)
覺得有得到爭取到合理權利就好(公務人員例外)!!
老闆可不是請你到公司擠乳!

如果擠奶那麼重要,可以自行請特休或事假休息慢慢擠也沒關係!
不想請假 無非想多利用公司時間,做私人的事!

人的天性也就是"貪",只是表現出來程度不一樣!!
那麼多人喜歡依法論法

怎麼大多人就是認定1次30分鐘

法條寫的明明就是"為度"並不是"為限"

這法條都沒有那麼硬了

怎麼解讀出來會比法條還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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