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悔至大陸工作-12/30更新

餐費補助降低還溯及既往,真是太了不起了。
這種公司不公佈名字是不道德的.

餐費一天RMB25...乾脆不要給,叫人去路邊吃草好了!
這種公司向外擴張利益的能力不夠,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對內掠奪自己人的權益。
許多動作美其名叫做節省成本,實際上外人看到的就是一個信缺乏信義、刻薄寡恩的雇主。一旦成本壓力大,各種產品生產上不合理配置是否也可能發生?連對自己人的基本合理公正做不到,更別說使用他產品的客戶還能得到多用心多有良心的服務。

如果樓主說的是宏全,那直接說了,已經肯將已發生的事實放上網路談了,沒怎麼好怕的。不是的話,這樣遮遮掩掩的談,又不出來否認,反而造成人家公司與股東的傷害。

IMAXI wrote:
本文純屬抒發+感想文...(恕刪)


台灣老闆的想法
大概是東扣西扣,節省一點小錢
減掉一點勞工福利

明年好再買一台馬
威風一下
這間公司如果有持股
建議全數賣出

短期會有勞資問題
被對岸勞工單位訪查.對股價一定是利空

長期而言,這樣的公司也不適合進行投資

建議:出清

直接在大陸尋求勞動仲裁+1

1. 差旅費用已支出部分應該是無法回溯以往,除非有您親筆簽名文書同意。

2. 外派員工條例(名稱可能有錯,就是那份説明沒有機票送您回去的文書),請問您有在上面簽字證明已收到並確認嗎?如果沒有,這份文件是無效的。否則公司拿出什麽阿貓阿狗文件,搞不好昨天才打出來的也數? 機票送您回去算是package裏面基本的一部分,要您到大陸出差的是公司,正式交接以及離職也應該在原地執行,不然把人遣到坦桑尼亞然後說他被解職,難道人員還要自己找路回家? 搞笑。

3. 您到大陸任職,請問公司有沒有為您辦理居住証以及工作證?沒有的話您可以直接舉報,這是違法行爲。並且請拿到在大陸薪資報稅證明。沒有或是短報...嘿嘿,就好玩了。

既然已經撕破臉,就沒什麽好說的了。把這些告訴你們人事主管,並且錄音存檔。我不記得大陸有所謂的毒樹毒果論,只要你有錄音,證明錄音存檔沒有變造,中間您有親自參與,都可以成爲證據(這部分請大陸朋友指正)。
所以你沒考慮回台以後去跟勞工局請教一下公司這樣的做法合理嗎?既然如此氣憤的話,是應該要考慮透過公家單位的介入,讓公司知道自己爛在何處。

單方面跑來這發牢騷,公司也還是不痛不癢,不知道自己爛在什麼地方?繼續這樣我行我素的亂搞~~~~~~

bulldog2005 wrote:
把這些告訴你們人事主管,並且錄音存檔。我不記得大陸有所謂的毒樹毒果論,只要你有錄音,證明錄音存檔沒有變造,中間您有親自參與,都可以成爲證據(這部分請大陸朋友指正)。...(恕刪)

在大陸,勞動关系仲裁屬於政府行政行為,不是法院的執法行為,對證據的格式沒有那麼嚴格的要求。只要你拿得出合理的證據,他們會評估並很可能採信,然後要求資方出示反向的證據。就這個案例而言,樓主的老闆那邊能有什麼有力的證據?我覺得不可能。

想了一下,如果餐費補貼是人民幣支付而不是新台幣的,那麼應該會列在大陸分公司的財務賬上,公司的經營肯定受大陸當地政府的管轄,在當地向勞動局申訴應該是沒問題的。

阿呆徐 wrote:
來張菜單吧...(恕刪)

這菜單



「旅行不是為了孩子會記得這趟旅程,而是我們旅程的回憶裡有他們。」 - 網友分享
當作是旅行吧
當作是旅行吧????????????????????????????



/// yes,,
十分感謝您的回應。

坦白說,按照樓主談話的語氣,感覺他不會去努力爭取應有的權利。雖然這種事情通常只要跟人事語氣強硬的討論一下就可以有不錯的結果;大部分公司都不希望走上勞動仲裁的道路。

比較有可能的就是在這裡尋找安慰,然後摸摸鼻子自己買機票回家,然後花許多許多時間咒駡這家無良的公司如何虐待自己...

大概還會安慰自己說爭取這些權益所花的時閒成本大於自己的勞力成本等等.最後結論就是大陸的臺資公司都很爛,大陸很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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