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勞工薪資跟福利低落,卻不跟企業主爭取?


saya wrote:
資方只要預告1個月, 就可以不用任何理由請你走路...(恕刪)


是嗎?~

只要預告一個月,不用任何理由嗎?~

看看勞基法怎麼說的?~



勞基法第11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勞基法第12條~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
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
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
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當然~

問題點在於台灣的勞基法只是參考用的~
老共戰勝老蔣的最大絕招: 拉攏次要敵人打擊主要敵人,
拉工人學生來鬥資本階級,最後文革再全部一起鬥
民代目前有領18%只剩下之前的國大代表
請勿道聽塗說,惡意造謠


漂然 wrote:
民代目前有領18%只剩下之前的國大代表
請勿道聽塗說,惡意造謠


請問這資料的來源出處?

赤焰蒼龍 wrote:
台灣最厲害的就是記...(恕刪)


軍公教繳的多?
軍公教繳多少,我願意繳2倍,讓我退休所得替代率有9成就好


Dwing wrote:
請問這資料的來源出...(恕刪)

http://pension.president.gov.tw/cp.aspx?n=9F6D8D5C93DA67A7&s=CFF39ED19EAE2570
官方數據出處

swatgsg9 wrote:
財長自曝:「太太退...(恕刪)


張盛和太太退休領比現職多,是假的

網路鄉民太多,錯誤訊息一堆(藍綠都造假一堆)

其目的要造成台灣人對立(吵起來),就沒空怪政黨


請點連結
批張盛和連太太財務都不知 李來希:如何管財政?
https://video.udn.com/news/530053
ANDYLIU66Y wrote:
公務人員沒有風骨的話,要什麼尊嚴,
那不就只是一般勞工,雇主要你做什麼就做什麼,
民選主管不管部長要你做什麼你就做什麼?
這樣的話,國家還需要信賴保護地養你一輩子做什麼?
原PO被檢舉了,感謝有人幫忙護貝,我還原一下,聽不下去的,請加我黑名單,不要亂檢舉.


本來就是(民選)長官說啥,底下就做啥,不是嗎?跟風骨一點關係都沒有!!

如果

民選首長指揮不了下面的人,這樣才會有問題吧!!

別忘了 首長 負責 政策,政府單位(公務員)則負責(依法)執行

至於 政策 是否有問題,則是立法(委員)負責審核.
回到原點
不管現在公務人員領多少,都是當年 首長 的政策(規劃)
當初的 政策(規劃)已不合現況,現在的首長當然可以改
只要行政院提出方案,立法院通過,馬上就可調整不是嗎?
什麼年金委員會根本不用浪費稅金去成立.

很簡單改
所得替代率一律調整至原薪資的50~70%,優存改為機動利率,牌價+3%(例如),再加上限額(例如50萬)
軍人等特殊任務,原薪資要提高(如需要24Hr在營待命)
等等..我想調整如上應該沒人會反對


只是現在的政府根本不想這樣作
1.會失去軍公教選票
2.可以轉移經濟不好的目標,讓勞工與軍公叫對立.(現在不吵7休1,基本薪資了)
以上才是現在政府的目的
Dwing wrote:
本來就是(民選)長官說啥,底下就做啥,不是嗎?跟風骨一點關係都沒有!!


NO,可能我對公務人員定義比較嚴格一點,公務人員是銓敍過的,
應該要自視更高一點,每一個位置都是專業職,哪有長官說什麼
就做什麼的道理,多出幾個劉羅鍋,不是很好嗎?
罵別人民粹.其實問題在自己.只知逢迎拍馬,官場文化,最後是害到自己.
ANDYLIU66Y wrote:
NO,可能我對公務人員定義比較嚴格一點,公務人員是銓敍過的,
應該要自視更高一點,每一個位置都是專業職,哪有長官說什麼
就做什麼的道理,多出幾個劉羅鍋,不是很好嗎?
罵別人民粹.其實問題在自己.只知逢迎拍馬,官場文化,最後是害到自己.


公務員基於行政一體性原則,有服從之義務。
公務員服務法第2條:長官就其監督範圍以內所發命令,屬官有服從之義務。但屬官對於長官所
發命令,如有意見,得隨時陳述。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7條第1項:公務人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如認為該命令違法
,應負報告之義務;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下達時,公務人員即應服從;其因此所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之。但其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人員無服從之義務。

當人民選出阿貓阿狗來當首長,事務官再強也沒用。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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