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遇過一個案例一個院長性騷擾護士,然後護士和朋友拍照,照下證據結果被院長反告護士仙人跳你不要聽有些網友鬼扯趕快去詢問一些社福機構,該如何才是正確的方式這些社福機構很有經驗,所以他們會教導你如何保護自己
通常福利不錯的公司對自己的公司聲譽都很看重,應該都不希望家醜外揚,所以如果妳的公司有人資,應該可以跟人資反應,人資應該會委婉地轉告當事人。人資一定會站在妳這邊的,因為他如果處理不好,讓妳一狀告上勞動局,勞動局進來調查,換那個人資的職位不保。而且這也不需要證據,因為當事人如果被警告,心裡有數,自然不敢再動妳。他也會怕自己工作不保的。台灣的外商經理,頂多是人家的管理代理人,也是說換就換,沒什麼了不起的。
外商很好處理的,找個願意舉手的在職或離職員工,向勞工局提出撿舉。勞工局會發函邀求公司進行調查及限時回覆(函)。 外商公司收到後會展開一系列調查,當調查進行時只要指出哪些人也曾經受害,他們就會繼續約談那些受害者。因為需回函的緣故所以外商不能當內部問題敷衍了事,調查後如是事實,就會把那個主管fire以向勞工局交代。 以上是某美商公司最近剛發生的真實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