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emy0412 wrote:
希望能夠領完年終獎金(1-2個月)再走
如果年終獎金還沒發
你就提了離職
年終獎金就不會再發了
不要自認為發年終的時候還在職
就領得到
一個十多年人資的忠告
jeremy0412 wrote:
對方人資很客氣的表示 : 等我確定報到日期後 會隨即發offer給我 .
我打算回覆年後2/E.
這部分已經有跟新公司老闆講過大概日期
當然我也會拿到offer之後在跟現公司離離職
從2/E往前推 , 我當然希望能夠已領到年中的前提下 去提離職
所以想說1月中提 感覺是最好的
如果可以剛好2月中辦完離職 , 那更好
可以休息個半個月 再出發
monster54577@gmail.com wrote:
我們公司有待蠻久的老員工,也是過年前快領年終時提離職,因為家庭因素,但她可以留到過年後有新人交接完,卻被公司叫她直接走,年終沒領到,因為領年終那天沒在職!妳可以先問新公司是否能等妳過完年後到職,因為舊公司需要有人替補妳的缺,交接也需要一段時間,我覺得這也是一種責任感,新公司也許會願意等,如果不願意,我覺得喜歡的工作會做的比較開心比較長久,錢在賺就有⋯應該是這樣說,就看妳自己怎麼取捨!小小意見喔!
dchen1981 wrote:
如果新工作那邊確定他們可以等你,只是需要你提出時間,那麼問題就在你現在的公司這邊了,
沒錯,要確保能領到年終最好是等入袋後再提,
這個已經很多案例知道有不少公司當知道你要離職後,有可能扣下年終不給你的了,所以你必須謹防這點,
最好就是在拿到年終後再提。
今年過年是一月底,通常大公司,如竹科的公司大多都是在過年前的一周或兩週給,
這個不一定,但如果假設你最慢拿到年終的時間是一月底農曆年前,,交接時間給你一個月,大概是二月底沒錯,
但我會建議你可以問問人資是否可以三月初 or 三月一號報到,
多抓一點buffer...才不會造成自己到時候有甚麼狀況不好處理。
PS. 其實你2月底報到跟三月初報到,意義上是差不多的,
以薪資計算,一整個月這樣也比較清楚,所以...你提三月一號我想是沒影響太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