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申請建議[感謝網友的建言, 大致抵定]

離職申請建議

在目前公司已工作10年 , 最近有找到相關喜歡的工作
也已經答覆對方會過去上班 , 但未敲定報到時間

今天是11/23 , 因為已經近年底
希望能夠領完年終獎金(1-2個月)再走

大概看了一下勞基法規定 : 年資滿3年以上須1個月前告知
看起來比較保險的作法是1月中再提比較剛好
2月中剛好一個月離職

請問有無先進可以給建議 !!
感謝

------(更新 :105.11.25)----------------------------------------------

感謝很多的網友的建言, 也都記在心裡考慮好了
在此感謝
也祝各位 即將來臨的新年 新年快樂
文章關鍵字
早走早穩定,沒有任何文件之前,口頭約定並不保險.

工作10年的資歷,或許能讓別人保留工作職缺,

但是保留2~3個月?
保留2-3個月會不會讓公司反正提前叫你年前離職 或 不給年終獎金
首先您要先確定你目前所待的公司,對年終獎金的發放條件是如何.
是過 國曆年,還是過 農曆年。
因為我看過有個主管,
為了不給提出辭呈員工年終獎金,
該名員工一月初提辭呈,打算二月離開,
結果該主管硬要員工一月十五離開,
然後人事也發 Mail示意公司是以員工在「農曆」年時,
還在職的員工,才有發年終獎金。



年終獎金進入口袋的那一天提辭呈,雖然說是提前一個月,
但是以你的年資,應該還有14天特休,一個月只工作22天
扣掉你的特休,也差不多了。

Lacostewu wrote:
首先您要先確定你目...(恕刪)

依照以往慣例都是農曆年前的當週給
也就是預估會在1/23號給獎金
一時之間 wrote:
年終獎金進入口袋的...(恕刪)


這倒是真的,有特休把他請光,另外一般公司很難等您超過一個月耶!版主要不要考慮是要年終還是要工作?

我以前公司比較賤,都是放假前最後一分鐘才公布有無年終…

一時之間 wrote:
年終獎金進入口袋的...(恕刪)


我的特休包含去年的還有超過20天 , 其實是夠我請的
我是比較希望能夠把事情交接完 , 雙方都是雙贏的局面比較好

就算是獎金進入口袋的那一天提辭呈 , 那我的離職日也要再往後一個月

kawaii98 wrote:
這倒是真的,有特休...(恕刪)


我的下個公司算是朋友介紹的
也和新老闆談了很多次了 , 所以 還未押報到時間
所以2月底到職也可以的

jeremy0412 wrote:
我的下個公司算是朋...(恕刪)


要換新工作,就是考慮新工作的事情了,舊工作早點交接早點走人比較實在.

按你想的,還要拖到那麼久,到時候新工作還有??

友人介紹跟新老闆談過很多次,並不代表什麼.

到時候新舊工作都沒了,這點你應該考慮清楚.

當然你的資歷跟新工作老闆溝通過程怎樣,旁人並不清楚,

但是,單方面自以為,導致新舊兩失的狀況,時有所聞.

提醒你這個方面,你貌似沒有考量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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