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168.i168 wrote:加班是領錢還是補休,是依「勞工意願」。 也就是選擇權在勞工。 你什麼時候有“勞工意願”能算數的錯覺?勞工還意願年年加薪20%呢。選擇權在勞工,其實勞工只有兩個選擇,幹還是不幹,吞下去,還是回家吃自己。
aska911 wrote:當初空心菜會上,絕對不是空心菜太好是因為xx黨太爛沒人材, 只剩一堆野心家 跟打醬油賣臉的..(恕刪) 我真的不知道空心菜的那個黨,哪裡有比XX黨好?請開釋比XX黨還會貪比XX黨還會到處塞人,還多加了超過1000個職位,都給人民養比XX黨還會花錢,官邸裝璜1億,出國坐最貴專機,買防彈車刀片蛇籠買一堆8800億在搞什麼核四3000億丟掉,花上千億買火力發電機來製造空污加稅,地價稅取消客貨車,稅金人民買單多到說不完執政以來一件好事沒幹過
我不想打你臉,但連公務体系這種最守法單位,我朋友在裡面要領加班費都會有上限,超過上限只能自已<心甘情願選補休>,你覺得一般勞工可以自由選擇要補休還是加班費嗎?再說朋友外商公司真實案例(都優於勞基法),但唯獨加班這個部份,在美國總公司認為是不可思議,所以只要是專員以上的職員一律只能填寫補休不管是否為國定假日,如果補休特休沒有休完要換錢的(除非離職),不然年度考績就有影響。 他公司勞資會也有定期開哦, 但都是資方說的算,勞方要爭取福利,上面資方就會說一個很好的理由,你們要的福利都可以給你們,但相對的在分紅時,公司就會將這些福利金扣除。所以~~~~該怎樣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