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ata32gb wrote:前陣子剛出來自己創業...(恕刪) 不管是不是朋友~店既然是你的~那樓主就要為這家店的將來負責!!如果真的不行~就說目前因為營業上評估不需要這些人手~請他們離開就是~樓主只要想想~~要是不辭掉他們~~對這家店家來有沒有幫助~~我相信就可以下的了手了!!加油~找到可以一起打拼的員工才重要!!!
既然你心中已有芥蒂,也不用再考慮交情問題了,公歸公、私歸私,長痛不如短痛,你是老闆,就把人叫來把話說清楚,願意聽的就留下,不願意聽的就讓他走,不差這麼一個不懂事的朋友,但是要先搞清楚勞基法相關規定,給足了再讓他走,免得事後被捅一刀。
我有點不同看法 用我以前例子以前創業是媒體相關大部分是我在主導就跟你一樣 一起做的是認識的或朋友沒多久我也受不了 開始要求別人振作點 拼一點都是為了工作上的事 在吵回過頭來看 那段時間有他們在相處很快樂如果可以寧願累一點 不要拆開看你自己選
其實我是覺得你個人問題比他們都大...這問題反應出你本身並沒有身為老闆的作為~朋友又怎樣?公私分明很難?如果因為您公私分明,對方覺得你難搞~那這種人當朋友幹嘛?請回家當父母養不是比較孝順?自己先想一套上班規則~然後公告~實施!!如果他們反彈不遵守~可以反問她們要不要離職...
很多人想當老闆卻不知道為自己的公司訂定制度員工什麼事做得特別好就要獎賞員工犯了什麼錯就該懲罰規矩必須訂得清清楚楚但不需要訂得太過嚴苛規矩訂得太過嚴苛員工的流動率反而會很高例如:一個月遲到時數總和超過兩小時就請他走路(一定要打卡,代打者一律開除。)也就是有一個合理的容許犯錯範圍但規矩訂了一定要嚴格執行否則沒人會信你沒人會聽你的恩威並濟賞罰分明是咱老祖宗帶人的八字箴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