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stwe wrote:試用期是台灣每一間...(恕刪) 其實勞基法並沒有試用期這個東西,法令本來就沒有的事要怎麼修?建議可以問問之前錄取但離開的人為何待不住?再問問吸引他們跳槽的條件就知道大概行情在哪了,我們公司沒專長的總務就五萬多了,其他還保證年薪14個月獎金沒算,週休但不正常上下班(有晚到早退洽公的時候),三節旅遊津貼都有給,都覺得有專業的應該要更高才對
tastwe wrote:我們公司沒有三節福...(恕刪) 樓主..這邊只要不是錢多事少離家近又沒責任的工作都會被嫌棄的其他地區我不曉得..台中這邊的師傅工一個月要5萬不難..早八晚五一個月達20天就有了..更別說加班趕工或假日出工..錢是有~但是還是很多人嫌工作環境不好啊~要付出勞力啊~難怪外籍勞工都做的很開心~
mark1329 wrote:其實勞基法並沒有試...(恕刪) 我沒說勞基法,大大但勞基法也沒說不能用試用期來規範新進員工那我打白話一點...就直接立法,嚴禁公司用試用期來規範新進員工,如果該員工檢局,被發現就罰錢CcCManCcC wrote:應該還是要看工作性質...(恕刪) 你應該不太懂IT 職務工作內容,就像其他樓上打的IT只是一個包山包海的職務很閒的時候很閒,忙的時候就要要看自己處理能力到哪就像公司下班前1分鐘,系統掛了...IT還是要加班修理就是一個雜工,又不可缺的職務但我現在待的沒這麼誇張,工作內容就像第一張PO的差不多
tastwe wrote:最後附上人力銀行的招聘圖,不然又有人來說我是在講幹話 貴司只能x12又是IT我覺得不應該用平均來看.因為只有一員+技術職我司底給14+,三節另算光QC部門平均月領都超過院長數字RD更不用說了.但是把本司OP人頭算下去平均也又不到院長數字所以光用院長講的跟貴司想招的IT比顯見是不公的要跟他司IT比才是
tastwe wrote:我沒說勞基法,大大...(恕刪) 我也是IT類只是開發公司的產品,不是接案,產品的生命週期也不短,不需要拼命拼新產品相對比較沒這種ON CALL問題MIS顧機房這些就沒辦法了...不過沒壓力薪水就沒那麼高了也是一直在想要不要換個地方,但又很難捨棄穩定的環境
其實貴公司給了月薪對於大學畢業生算是不錯的薪資水準了不過我想能領到這個薪水的人大概也能在大公司拿到OFFER,搞不好薪水還會少你們給的大部分人可能想在比較穩定,有知名度的公司以利長久發展或是之後的換工作所以你們的問題 應該是在與面試員工沒辦法建立信任一個月領7萬很好,但是可以領幾個月? 很多人心中或許有這個問號存在.tastwe wrote:我們公司沒有三節福...(恕刪)
tastwe wrote:我們公司沒有三節福...(恕刪) 老實說,年青人願意去園區賣肝或是拋家去中國的話,拿一年100萬實拿不是很難的..樓主跟這個產業的人搶人才,本來就是稀少人力資源成本本來就比較高了。樓主有佔的只有地利之便而已。而且..人心是不足的。一般電子業都有算三節。雖然樓主有明說是以12個月來算。但是來應徵的人以後與同學一談。會覺得怎麼別人有的福利我們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