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ih wrote:
但我待的公司也常遇到...(恕刪)
不行,因為應聘者並沒跟公司簽約,是公司單方面給予應聘者一份報價單。
額外花費的時間精神之成本,本來就是經營公司會有的基本壞帳,找人也是一門生意,難免有賺賠,所以大公司才需要HR部門。
至於樓主的CASE,錯的是樓主,找公司也是一門生意,訂單都還沒來,只是對方業務說要買,就急著備貨,難免碰到被耍,紙本阿佛都不是100%保證了,更何況沒有紙本。
我之前有一份跳槽經驗,對方是國際前10大IT公司,薪水口頭承諾的數字很高,主管希望我馬上報道,因為他說他們的Offer慣例都是很漫長,我死都忍住那待遇的誘惑,要等紙本Offer,因為誰知道紙本阿佛上的待遇會不會跟口頭上的有差距呢?結果他們光紙本就搞了一個月才出來,待遇也確實就如同口頭,故事結束了嗎?還沒。後來很慶幸我有多忍耐那一個月才跳槽,因為大多同一時期跳槽過去的人,部門解散離開時少拿前面那0.5~1個月薪水,別說只有少區區半個月,底薪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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