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公發爐"公司任意變更上班駐地至其他縣市,是否有違法問題?(更新2_20140505)

隨便的藍 wrote:
我認為
你可能大公司的社會經驗不太夠
才會這樣子說







現在公司在亂搞的其實是主管(主管級的勞工)


為了在老闆面前求表現,那些傷天害理的事都幹的出來


老闆其實不會想管這些蒜皮小事


老闆在意的是自己的名聲(有的也不在意這點)與賺更多錢(賺錢才是他們的重點)




我們一個有良心離職的組長就說的一針見血



沒能力的主管第一件事情就是人力扣屎當,因為這是最快省錢讓報表美化的方式



其他原物料電費廠租要動牽扯很多





人比較簡單擺平,尤其是台灣人奴性堅強又好騙




我們公司之前砍人簡單,所有人薪資攤開同單位薪資最高與新進人員直接勾在名單內,砍薪資高的效果更好,與表現好不好沒差,只要你的工作有其他人可以代替都ok



還有一種快退休的也會在名單內,省更多退休金
隨便的藍 wrote:
我認為你可能大公司的...(恕刪)


砍人當然找投報差的先砍,跟公司大小有什麼關係.
薪資高但表現跟薪資平平的一樣當然要先砍;砍人跟表現好不好當然有絕對關係.
年資多當然薪資逐年調,問題是能力跟不上,久了上級看了就礙眼.
請神容易送神難,處理毒瘤還要花錢資遣當然划不來.
所以就天南地北給你亂調讓你知難而退.
抱歉,直言了..
POPER2.TW wrote:
砍人當然找投報差的先...(恕刪)



對該集團來說
原po的單位 它就只是一個不賺錢的單位
一個不賺錢的單位
不見的是單位成員能力不足的問題

就只是因為它不賺錢 無法注入效益
所以就整個team消滅 所有人員打散
所有的人 可能是10個 可能是30個 也可能50個人

就算你在該單位50人裏面的績效年年都 E 又怎樣?
不賺錢的單位 隨時都可消滅~

因為集團裏面跟你同性職的單位 很多
他們根本不在乎
這跟你本人表現好不好 完全是兩碼子事

你用個人績效來解釋這一樓樓主的遭遇
基本上是行不通的~
我只能說
你真的是不知道大集團裏的組織運作
大集團組織的調整變化之快(尤其是像樓主的科技製造業)
會讓你天天都處在不踏實的感覺裏


POPER2.TW wrote:
砍人當然找投報差的先...(恕刪)


您提到的那些,不也是老闆們不依法想開脫的理由藉口,
請神容易送神難,阿不就好委曲,那就檢討自己是否更應該為公司付出多做一點,
都不用請人,就不會有這種麻煩事,多好啊!

隨隨便便就毒瘤跟能力不上這種話語扣上,
至於是不是亂調,這些可以留到法院上跟法官說!

roclonglive wrote:
您提到的那些,不也是...(恕刪)



要檢討的應該是為何把員工當免洗碗筷
"關公發爐"公司 ← 有梗喔

我跟你說一下我以前公司曾經的方式
很多網民都說調動是正常,那叫你去左岸呢.. 是不是也要乖乖的去..

以前的公司有發生過類似案例,當時的人資也是照勞基法.. 說超過30KM 要補助
我不知道公司怎麼算出來的,不過當時是約調動50KM + 6K
當時公司被調動的人都以 3K.6K.9K 做調整
這是在簽同意書前就先談好的

現在很多公司都是先叫你簽職務調動同意書再來談
這都是人資的技倆,搞不好老闆沒這樣說,人資的績效.. 與想跟老闆邀功..
如果你沒簽,吵開了.. 怕老闆知道損害商譽,HR 應該就會怕
大家都怕會吵的孩子啦!! 一定要吵!! 有吵有機會!! 沒吵就譙暗陰羊吧
中國古拳法之 貨車訓練大法 進無不摧之攻 防無可破之守
郭董到處捐錢
為何付資遣費那麼不乾脆???

audipk wrote:
更新20140505...(恕刪)


相信我,在你這件case中,勞資仲裁的結果都是你吃虧
返無‧歸一 wrote:
"關公發爐"公司 ←...(恕刪)




今天看新聞才知道關公發爐是說那家


希望關公發爐可以把全台22K的公司都買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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