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這公司后時機體會,各部門運作都沒有什麼問題,部門間的競爭也沒當初所想的嚴重,我也有更大的發揮,跳槽的決定沒有錯。
不過卻發現在人事部的kpi中就有包含整體人事支出的控制,以當時聘用我的薪資來說,是超過該職位常規的水準,所以應當是人事自己「斟酌」后的考量。後續也聽到新人茶餘飯後吐槽,說簽的offer跟講的不同,以為是試用期薪資,但過試用后也沒調到當初口頭水準,連我聘用的員工也向我反應這個狀況,但明明我報上去的是試用期稅前8000,試用過後是約定的1萬,最後卻自動縮水成9000⋯⋯
我覺得事態嚴重,所以私下告訴老闆這樣影響士氣跟員工向心力,老闆也很慎重的且有技巧的處理這個問題(人資與財務老總都是台灣「集團母公司」派來的,比我們自己台灣母公司還要高一個階級,權力很大,即使是我們大陸CEO也要敬他們三分),後來就不再發生這個狀況,可說是圓滿解決!雖然我覺得這麼大集團會發生這種事很扯,但也只能笑笑當作是人事老總個人風格了。
雖然我沒有跟老闆提到自己也是苦主,不過老天有幫忙這一年讓我拿下幾個大案子,年中考評升職了(剛公布),算的上是遲來的補償吧,所以也特地上來更新,借此再次感謝去年大大們給了我那麼多的建議


蘭陽橋鄉村別墅 wrote:
我覺得當還沒和對方...(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