鑽地的冰蟲 wrote:
但是為什麼一定要刷卡才有優惠呢? 很奇妙吧
一定是銀行有給公司啥利益吧.
誠心請教你,可以講清楚公司的損失在哪裡嗎?? 我真的不懂.
是的,這是肯定的,簡單來說就是銀行支付優惠的金額(比例不明),得到了百貨公司的宣傳,來提高客戶去辦卡的意願,並且提高銀行的交易金額。百貨公司進而得到了折扣的宣傳,並且普遍來說也因跟銀行交易而有所收益,至於內容我就不清楚了,基本上交易會成立就是兩方皆受惠。
公司的損失就如上,樓主的行為導致銀行的目的無法達到,並且此行為如果縱容的話,在此事件來說,可以說辦卡率不但沒上升反而會下降,因客戶會認為以後銷售員都會代為刷卡。因此銀行白花了錢,自然就會對百貨公司造成影響,不管是內部管理還是失信于銀行,並且以公司的立場並不是看到有明確的交易損失才是損失,很多無形的地方造成的損失可遠比這兩百元高多了。
並且如我之前所說,雖然樓主沒拿那張兩百元折扣卷,但在相同的行為下,是有很多人並沒有持有該信用卡但願意花原價購買商品,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縱容上面錯誤的行為,就會變成樓主利用了客戶的金錢,換取了大量的折扣卷。這是惡性循環,並且會造成員工甚至不願意接持有優惠信用卡的客人,因你只要接一個現金客戶就馬上多賺兩百元,然後還有一大堆延伸問題存在,不管是對銀行還是對公司或者是對客戶,然而員工這麼做公司自然就會做出應對,員工必定也將得到損失。
商業上所有規則之所以成立都是為了雙方受惠以及公平交易。只要有其中一個人破壞平衡,自然有人會受害,就像樓主的行為給銀行帶來了損失,公司自然也受到損失,因此樓主也將受到損失一樣。
大概就是這樣。我不是指樓主個人能導致這麼大的損失,我只是針對此行為討論而已,如果不管束的話,這種作法會很快擴散開來,後續影響非常大,不管是對銀行對公司對員工還是對客戶。當然這是嚴重的情況下,不過通常公司很快就會做出應對來解決了。
至於不管是罰款方式還是罰款金額,全依法律規範做研討就對了,公司保護自己,員工當然也要保護自己,只不過對於罰款規則的相關法律本人並不了解,因此就不討論了。
每當你許願時,你是希望上天幫你實現?還是希望牠給你一個機會?
幫客人刷卡達成業績,讓客人享有優惠,這次沒人私下得利,但若不加以管制,就得負擔有人濫用這一漏洞的風險,樓管的堅持也不算錯啊!只能說他照章辦事,不近人情。
樓主的案件我想還是有可能請勞工局出面協調的,甚至訴諸媒體,不然趁選前到民代服務處尋求協助,但不管是那一種方法?最後是否達成目的,相信你的案例在百貨業及零售業界的主管心中,都是扣分的,人有時不得不低頭,若真不在乎,才可能勇往直前。
那一個被罰了3次的員工
不就做白工之外還要貼錢給公司?
那賣多了有沒有幾十萬以上的獎金?
獎懲是相對的.
要有多重的處罰.就要有多高額的獎勵
至少就這件事情來說
如果有規定不能替顧客刷卡
那懲罰是應該的.只是不能直接扣錢
直接扣錢跟搶劫有啥不同?
頂多是獎金或是年終績效低一點
直接扣錢.那靠這份薪水過活的人.這麼一扣不就要去死
但 另一分面來說.
顧客的同意書那是你跟他的事情.
不代表你就有違反規定的權力
那只是你跟他私下的約定
這麼說吧
今天有一個人想死.
他寫了一張同意書.證明是他叫你殺他的
你把他殺死了.你還是犯了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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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政府單位碰到財團都會裝死阿
那要這樣的單位做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