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風不止 wrote:
正常來講,特休不能臨時請(要預先申請並獲得公司同意),也就是若要臨時請假,公司可不予以請特休假,只能算事假之類的,當然公司要給你算特休假也不是不行,也可照該公司的慣例吧!
你會這樣講,代表你對病假、事假、特休假對公司的人事成本的影響不甚瞭解....
病假:公司要給半薪,也就是員工沒上班,公司還是要付員工一半薪水。
事假:公司可不給薪,也就是員工沒上班,公司不用付員工請假日的薪水。
特休假:1、特休未休之原因可歸責於雇主:雇主應發工資。2、特休未休之原因不可歸責於雇主:雇主無庸發工資。
雇主最不希望員工請的假就是病假,因為員工沒上班雇主卻還要付一半薪水。
至於事假和特休,則是因為會造成管理上的困擾(影響公司運作),所以也不希望員工請假。
雖然公司最不希望員工請的假是病假,但只要員工拿得出就醫證明,公司卻也不能不准病假,這個情況下,如果員工願意以請特休假來代替病假,其實雇主是求之不得的。
甚至我還看過有某公司內規規定,請病假事假時,如果還有未休完的特休,就要先用特休來支應。
所以我有事或生病,都先用特休來請,也算是對公司很好了。
不然我也很願意生病時請個病假(領半薪),未休完的特休再領個應休未休之休假工資。
(特休我會注意在效期前提出申請,若雇主不准假,則未休完之原因就可歸責於雇主)
至於事假,本來就也是要事先請,臨時請事假公司也是可以不准假的。
如果連提出要請特休都沒提,以至於雇主可以把未休完之特休歸因於員工,我想這大概更是雇主求之不得的。
LazyCool wrote:
我倒是想請教您,台灣有哪個候選人跟黨派有過這種主張?
ghostislandtw wrote:
請問
哪一個黨派或候選人有提出這樣的主張的?
蠻好奇的
如果真的有提出
能保證選後不會變成芭樂票嗎?
我也覺得很奇怪啊,各國的大選從來都是跟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稅收、勞工政策、社保、醫保、教育問題最敏感,稍微失分就要全盤皆輸。除此之外,什麼反核、外交、顏色、同性戀話題、廢死、持槍之類,都是狗屁不值,只能拿來錦上添花。
看台灣,黨派和候選人提出的政見都是些阿里不達的見解,不用在勞工政策方面討好老百姓就可以贏了。這說明你們根本不關心加班費高低嘛,所以候選人也不說這個,反正這種主張都沒人有興趣,提了也賺不到選票。
那麼現在被頭家吃得死死的,要怪誰?

你們問我誰有提過這樣的主張?
我真的很吃驚,因為真沒想到你們會這麼說...
我就問一句:你們能不能約見或者寫信給你們選出來的議員,要求他們在立法院提出有利於勞工的議案?
如果能,那麼你們提過這種要求沒有?看你們動不動就多少人連署要求這樣那樣,那麼你們有沒有考慮過為自己的利益,連署要求議員去推動有利於勞工的法律立法?沒提過?那不就是你們自己太呆嗎...
如果你說提過但是沒有用,那麼你是要我相信你們的民主是假的,還是說你們傻到不懂得改選一個肯為你們的利益代言的議員?
請恕我直言,這個討論串很好地闡釋了你們的選舉制度存在的重大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