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可以, 我們台灣人好喜歡放連續假, 最好能一天上十小時, 星期一至三上班, 星期四到星期日放連續假, 可以常常去國外旅行, 百貨公司週年慶, 新手機開賣, 資訊, 漫畫展就不用請病假去排隊, POKEMAON抓比卡丘也方便, 至於薪水少一點沒有關係, 基本上除了房子很少聽到有人嫌什麼東西說貴, 常常聽到都是這個包包或什麼餐廳很便宜要通宵排隊才買到, 然房子父母會送, 車子可無息貸款, 所以這樣才是人生, 我贊成
爭成這樣請先看原文...實施這個是針對原本就是part time的員工多半是約聘的然後以正職的福利去做成30小時的合約什麼無薪假亂扯Amazon無意讓這個成為企業規範只是讓part time員工也可以有正常的升遷管道另外員工也可以選擇上正常班這種彈性上班時間在國外已經存在很久簽約的時候可以簽一週五天或四天我有同事就是小孩子剛生想要多在家陪小孩一個禮拜上四天等小孩大一點開始上學才正常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