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產假的薪水被公司刁難

趕快去告公司呀!!

違反勞基法

該給您的錢一毛都不要少了!!!!這才是守法的精神!!!!

至於您老婆對公司的責任跟付出----別理他啦!!誰叫這家公司當初要錄取你老婆!!!你管我生幾個小孩!!!(這樣樓主有滿意嗎)
我就一直搞不懂育嬰假這種東西,你請個2年去照顧小孩,

那這2年工作誰做?請新人進廠,空窗2年的你回來了,卻叫

每天盡忠職守的那個滾?

小孩不能沒人顧,要生之前你有想過嗎?工作也不能沒人做啊...

真的 我的想法跟你一樣 所以我叫我老婆請產假就好 不要請育嬰假 因為總覺得這有點太誇張了 雖然是政客的德政xd

崇洋媚外 wrote:
我就一直搞不懂育嬰假...(恕刪)


我覺得那些請完假回來就離職的孕婦真的是很可惡
根本濫用這個制度的好意
難怪很多老闆 要用人時 看到剛結婚的都怕怕的
就老板吸收啊
誰叫你當老板
不然就酸說
沒那屁股就不要學人家當老板


我說過
大家都偽善
隔壁那個平常就鬼混的竟然要請 育嬰假
更糟糕的是 竟然要由我多負責他的業務
生小孩是你家的事,關我屁事

如果是這標準那老闆幹嘛 白白負擔 育嬰假多出來的成本?


崇洋媚外 wrote:
我就一直搞不懂育嬰...(恕刪)

row28 wrote:
老婆的公司.......(恕刪)


先給你一個觀念

革命是需要流血的

去勞工局投訴,工作可能不保,往後工作可能會被刁難,至於合約,若是不平等,基本上也是沒效用的.這到不用擔心.

不去勞工局投訴,就是自己吞,然後養出慣老闆

這就是社會現實面

但我會建議去勞工局投訴,因為許多公司就是壓著你要工作不敢投訴的心態,所以吃死你

也就是許多公司也是欺善怕惡.

許多公司都這樣子,我們公司也是..

工作若做得哪麼不開心,說真的就換了吧..寧願錢少一點也要天天都開心壓.






真心覺得,因性別差異所產生的福利保障還是由政府來負擔吧,政府可以多課點營業稅營所稅來補,不然職業婦女(無論是求職中或就業中)免不了會遇到類似問題。
育嬰假可以算是政府在照顧女性工作與家庭的一種福利,

不懂一堆人的邏輯真奇怪,真正好的公司怎麼可能會因為一兩個人請產假有什麼影響,

至少小弟待過的歷任公司,對於女性員工請產假這件事情都是很正向的,

人生又不是只有工作,只能說選公司要選好點的,當然自己的福利也要懂得爭取
你說的是大公司

大多數小公司 就真的如你所說 一兩個人請育嬰假 請個兩年真的會倒



你可以參考上面"崇洋媚外"的留言去思考看看
內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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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一直搞不懂育嬰假這種東西,你請個2年去照顧小孩,

那這2年工作誰做?請新人進廠,空窗2年的你回來了,卻叫

每天盡忠職守的那個滾?

小孩不能沒人顧,要生之前你有想過嗎?工作也不能沒人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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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你們公司後來都怎麼妥善對待當初來支援育嬰假的臨時人力

1.
合法資遣嗎?-資遣新人還舊人?資遣那邊我看都不對,但如果我是僱主,以利益考量,我會選擇資遣舊人,因為新人補缺補了兩年也都上手了,且也盡忠職守,而舊人回來卻還要重新學習才能上手

2.
兩個都留下來?-那這都只有大公司做的到,小公司在成本考量及不需那麼都的人力下,如何辦的到呢?

3.
能提供貴公司的雙贏做法,供大家參考及學習嗎?






~yucheng~ wrote:
育嬰假可以算是政府在...(恕刪)
fp wrote:
你說的是大公司大多數...(恕刪)


首先應該要先排除100人以下的公司,因為太小的規模,會比較像家族企業,台灣家族企業常有種老闆賺很大,但是員工苦哈哈的狀況,

像這種當初是老闆自己一個人出來創業,做的如果不是創新或是研發類的,很容易變成純製造,那人就會變得很重要,

個人覺得勞基法本來就無法滿足所有中小企業,小弟待的公司的差不多千人左右的中小型企業,可能比較不準,

舉個身邊朋友當初十人不到的公司當例子,他們公司基本上只要不是所有助理都一起請假,基本上大家會互相cover,

老闆對於年底公司分紅很願意與員工分享,所以基本上員工離職率幾乎是零,慢慢也成長到20人左右,這麼多年下來,也沒過因為員工請長假造成業務上銜接不上的問題,重點還年年辦國外旅遊

所以以台灣多半中小企業來說,老闆思維跟管理模式會變成很重要,如果你只認為請個人就要榨乾他,把人當耗材用,這樣基本上不是賺一次不然就是賺的很辛苦,很難走長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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